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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44374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5-11-25 06:22 访问量:

市卫健委:

经研究,现对孙妍委员《关于加强阿尔茨海默病防治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一、关于长期护理保险推进情况

2023年,我市出台《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正式试点推广职工长护险工作。待遇类型分为入住医疗机构、入住养老服务机构、居家接受定点护理机构上门、居家接受定点护理机构上门和亲情照护相结合、市外居住5种,待遇标准最低600元每月,最高1860元每月。制度实施以来,失能人员的生命尊严得到尊重,生活质量明显提升,家庭经济和事务性负担明显减轻,促进了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制度效应初步显现。截至2024年底,我市长护险制度覆盖人群达102.39万人,现有148家定点护理机构和10家评估机构,已累计为超过2100名重度失能人员提供护理服务超18万人次,其中包括重度失能的阿尔茨海默病患者。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相关精神,从重度失能人员开始试点,随着制度建立完善,综合考虑我市经济发展水平、长护险基金运行情况、参保对象保障需求等因素,进一步征求县区及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成员单位意见,根据实际情况,有序推进我市长护险扩大覆盖范围。

二、关于照护补贴发放情况

2016年印发的《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80号),第十二条明确指出:“应由已有社会保障制度和国家法律规定支付的护理项目和费用,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不再给予支付,避免待遇重复享受。”对于符合长护险待遇享受条件的低保家庭成员,如参保人选择“居家接受定点护理机构上门提供护理服务和亲情照护相结合”模式,按照《连云港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试行)》,参保人每月可享受 6 次上门护理服务,及10元/天的亲情照护补贴,无额外的低保家庭照护补贴。

                             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5日 

联 系 人: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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