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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44025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来源:市水利局 发布日期:2025-08-14 05:57 访问量: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研究,现对民革市委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镍砂监管推动工程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今年我市在建的各类水利工程项目经施工、监理单位自检,项目法人第三方检测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抽检,均未发现有使用违规海砂、镍砂等情况。

为了加强对水利工程建设用砂的常态化管理,2024年12月,连云港市水利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工程用砂质量管理的通知》(连水计〔2024〕77号),明确要求水利工程混凝土不得使用钢渣、镍渣等工业固废材料制作的细骨料;钢筋混凝土不得使用废弃混凝土制作的细骨料,违规海砂一律不得使用。在下一步工作中,市水利局将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用砂管理。

一是加强用砂质量管理。重点水利工程推荐使用天然砂,在招标文件技术条款中明确用砂的主要质量技术指标、混凝土配合比参数及试验验证等要求。按合同要求督促参建单位履行质量义务,对用砂的技术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开展施工现场和实体质量督查。在第三方委托检测业务中,明确砂及混凝土质量检测、检验内容,并督促开展检测工作。施工单位如采用机制砂,必须编制机制砂混凝土施工专项方案,方案符合相关规范标准,编制完成后应报监理单位审批。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或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且受氯离子侵蚀的混凝土,要求混凝土施工配合比和施工专项方案进行论证。监理单位必须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混凝土施工专项方案,并制定质量控制要点,并及时进行跟踪检测、见证取样和平行检测。施工期间若发现拌和物质量不符合要求,或混凝土发生严重离析,或出现其它明显质量问题时,立即停工查明原因,组织整改,并第一时间将质量情况上报主管部门及质量监督机构。

二是加大检查力度。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对辖管工程进行用砂情况全覆盖检查。高度重视混凝土用砂质量管理,加强组织领导,规范、科学开展检验工作。一旦发现违规行为,要调查上游渠道,追查下游流向,坚决打击水利工程使用违规海砂、钢渣及镍渣砂以及检测数据造假行为,并实施责任追究。

连云港市水利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