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45037号提案的答复
骆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小区物业监管力度 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党建引领,构建协同治理体系
(一)持续深化党建引领物业服务。引导物业企业积极参与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三方协同联动机制,定期参加联席会议,重点讨论涉及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商业配套服务等重大事项。鼓励物业企业党员负责人担任小区党支部兼职委员。
(二)充分发挥物业行业党委的作用。指导物业企业业务工作的同时,指导物业企业党建工作,已推动实现176家“三有”(有固定经营场所、有10名以上员工、有生产经营活动)物业企业党建工作全覆盖。
二、规范业主自治,提高自治能力
联合市委社会工作部制定《业主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指导手册》,细化小区业委会、物管会的组建、换届等流程,明确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履职负面清单,完善业委会履职情况监督评价办法,将评估结果纳入业委会备案信息管理,作为后续换届选举重要参考依据。
三、推进透明服务,构筑信任桥梁
(一)搭建公共收益管理平台,推进公共收益透明公开。引导各小区开设“公共收益透明账户”并接入全市统一的智慧物业平台,依托“我的连云港”APP开发公共收益管理平台,实现业主线上实时查询公共收益收支情况。目前,全市已有955个物业小区开设透明账户,开户率达到98.86%,已实际归集入账公共收益2462万元。
(二)制定统一的公示模板,实现物业服务信息透明化。设计“1主(小区综合信息)9辅(物业管理区域情况;物业服务内容及收费信息;专项设施维保单位信息情况;物业费收支、物业共有部分经营情况;物业服务履约情况;公共水电费分摊;维修资金;装饰装修;车位)”标准化公示模板体系,引导小区物业公示信息全面、清晰、易读。
四、强化部门协同,破解小区治理难题
联合市城管、公安、市场、消防、生态等6部门共同制定《连云港市住宅小区行政执法清单》,印发各县区及相关单位,明确各职能部门在小区内的监管职责。进一步规范住宅物业管理活动和小区各类行为,有效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小区治理水平。同时将“镇街吹哨,部门报到”的做法落到实处,破解基层治理“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难题,通过赋权基层、下沉资源、联动执法,实现跨部门、跨层级的高效协同,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复杂问题。
五、完善评价监管办法,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一)健全完善物业企业信用评价和“分级”管理制度。将服务质量、业主满意度、违规行为纳入信用评价,同时将物业小区评价结果分AAA级、AA级、A级和“等外”四个等级,纳入分级分类管理。将最终结果与在本市的项目投标、评先创优、政策扶持挂钩。对A级以下小区加大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对服务不达标、违规经营的物业企业,依法采取约谈、整改、处罚、清退等措施,倒逼企业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
(二)制定《包干制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结合我市一至五级服务标准,完成文本编制,逐项量化评价指标,明确合格、良好、优秀等级标准,强化物业服务履约行为的可视化、易评估。
(三)建立健全物业企业退出机制。完成《连云港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退出工作指引》制定,明确街道(乡镇)、相关部门职责及一般退出、监督退出的操作流程。
下一步,我局将以物业管理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优化各项工作举措,切实以提升社会基层治理水平为方向,紧盯不放热点难点问题,全力推动我市物业服务质效提升。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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