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第十四届一次会议第41413号提案的答复
庄海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老旧小区升级改造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对推进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涉及发改、公安、民政、财政、自规、住建、城管等多个部门,需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协调配合,强化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循序渐进地解决老旧小区存在的问题。近年来,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力惠民生,量力搞建设”决策部署,坚持以改善群众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推进市区老旧小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力争‘十四五’期末完成改造任务”基础上,我局自加压力,率先在省内实施老旧小区改造“五年任务三年完成”全覆盖计划,制定了《连云港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三年全覆盖行动计划(2021-2023年)》,按照“保基础、促完善、后提升”的工作部署,逐步对全市399个老旧小区实施改造,并成立连云港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住建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市级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建立政府统筹、条块协作、各部门齐抓共管的专门工作机制。同时,将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纳入市对县区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建立完善评价机制,实施周统计、月通报、半年观摩、年度考评制度,有序推进项目实施。
二、加强政策引导,有序加装电梯。遵循“业主自愿、平等协商、政府引导、保障安全”的原则,在业主充分沟通协商通过表决的基础上,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为群众做好加装电梯服务工作,起到引导、推动和服务的作用。去年以来,我局对加装电梯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阻力进行了充分探研,在调研考察的基础上,结合社会反映和群众诉求,从简化增梯表决方式、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完善矛盾调解机制、增加扶持补贴政策、明确安全责任主体等方面对2017年发布《连云港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经市十四届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力推进引导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同时,从群众改造意愿强烈,且具有代表性的小区入手,根据“试点先行、总结经验、全面推进”的工作部署,努力打造一批样板工程,以点带面,逐步推开。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完成加装电梯42部,各县区均实现加装电梯零的突破,增梯落地项目稳步增加。
三、全面调研排查,抓好综合治理。牵头各县区责任单位开展老旧小区摸底排查工作,通过走访、现场摸排、民意调查等方式重点调查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针对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小区,因地制宜实施“一区一策”:对外墙面存在安全隐患的装饰条进行拆除,重新粉刷出新;对部分小区的房屋结构、阳台按照设计加固方案进行改造(如:西小区、巨龙小区等);针对地势低洼、逢雨必涝的老旧小区,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全覆盖,对于地势特别低洼的小区增加雨水收集池和提升泵,在雨量较大时通过蓄水加压系统将积水及时排入市政管网(如:恒利花园、郁州花园等)。
感谢并期待您一如既往地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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