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151号建议的答复
王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汽车远光灯规范使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126万辆,夜间高速交通流量日均达1.2万辆次,远光灯滥用已成为夜间道路交通事故一大诱因。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远光灯规范使用工作,通过“执法监管、源头治理、宣传教育、科技赋能”四位一体治理模式,全力提升夜间出行安全水平。
一、强化执法监管,坚持惩教结合。一是统筹专项整治与常态管理。制定远光灯专项整治方案,实行“日常严管+不定期突击整治”模式:在酒驾、毒驾设卡检查中,同步开展远光灯专项整治,通过现场录像固定证据,实现“发现一起、查纠一起、教育一起”。二是深化体验教育与依法处罚。建立“体验式执法”机制:对滥用远光灯的驾驶人,现场要求其熄火后直视远光灯强光,民警同步讲解远光灯危害及正确使用规范。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对违规行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记1分。三是融合传统勤务与科技应用。采用“人工巡查+智能抓拍”双轨模式:民警通过现场摄录查纠违法行为,强化震慑效应;在重点路段部署“远光灯自动记录系统”,实现24小时智能监测,对违规车辆依法固定证据并实施处罚。2024年以来,查处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等交通违法78起。
二、深化源头治理,推进联动共治。一是严格驾培质量监管。督促驾校优化夜间驾驶课程,增加实际路况灯光操作训练课时。在科目三考试中,强化灯光模拟场景考核,要求学员熟练掌握夜间急弯、拱桥、人行横道等场景下的远近光灯交替使用规范,确保驾培学员全面掌握安全用灯技能。二是强化车辆检测把关。依托“综合查一次”机制,联合市场监管、交通、环保等部门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联合检查,将灯光非法改装、亮度等纳入重点检测项目。对年检中发现灯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一律不予通过,责令整改达标后复检,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三是联合整治非法改装。联合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开展车灯改装专项执法,严厉查处擅自改装氙气灯、提升灯光亮度等违法行为。对违规商家依法处罚,对涉事车辆车主处5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切断非法改装利益链条。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共治氛围。一是开展全域普及宣传。深入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进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家庭、机关、公共场所),通过知识讲座、宣传手册、海报张贴、横幅悬挂等形式,广泛传播远光灯正确使用方法及滥用危害。今年以来,累计开展活动1786场次,播放视频1200余场,摆放展板980余块,发放资料16万余份。二是打造沉浸体验阵地。依托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基地,设置“远光灯强光模拟体验区”,组织驾驶人亲身体验远光灯对视线的干扰,直观感受违规用灯危害。目前已开展体验活动66场,受教育群众达1150人次。三是强化媒体融合传播。邀请市级主流媒体随警作战32次,通过报刊、电视、“两微一端”及抖音平台,发布远光灯滥用典型案例16期,其中连云港交警抖音号“请关闭远光”系列视频播放量达80余万次,形成强大社会舆论攻势。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进一步深化科技赋能、密切部门联动、加强教育引导,严格规范机动车灯光使用管理,全力保障夜间道路交通安全。
再次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期待您继续为公安工作建言献策!
连云港市公安局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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