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42359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 时间:2023-11-09 14:36:26
  • 来源: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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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经研究,现对潘卫东委员提出的关于中小学开展《民法典》教育、防范校园霸凌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近年来,我局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努力提高青少年法治素养,积极构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屏障。

一是凝聚思想共识,拧紧青少年法治教育责任链。将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八五”普法规划、每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民法典宣传月重点内容,督促教育、团市委、法院、检察院等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履行青少年普法工作职责,每年对青少年普法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评议,促进青少年普法工作合力形成,不断增强青少年普法教育的凝聚力。推动建立市、县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

二是把握关键时期,促进民法典校园宣传多样化。紧扣“六一”儿童节、青少年学法活动周等时间节点,持续开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反欺凌、反暴力、防不法侵害等宣传教育。利用道德与法治课、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等时机,有机融入《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治教育内容。依托法治课堂、法治夏令营、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增强学生法治观念。充分利用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和普法志愿者三支队伍,常态化开展“民法典进校园”“民法典请回答”活动。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法治手抄报征集、模拟法庭大赛、法治宣传报告会等活动,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利用进社区、进乡村普法的契机,向社会大众广泛宣传未成年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家庭教育,共绘青少年关爱保护同心圆。校园暴力行为跟孩子对家庭暴力的模仿不无关系,正确的家庭教育对防范校园欺凌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发挥普法牵头职能优势,督促团市委、教育、妇联等部门认真宣传贯彻《家庭教育促进法》《江苏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大讲堂、“法治讲堂”家长学校学法等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常态化开讲法治课、沟通课等课程,提高学生及家长法律意识,邀请家庭教育指导员、律师、心理咨询师,为家长提供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引导家长避免家庭暴力,注重法律意识和综合素质的培养,在传承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学法守法遵法方面发挥模范作用,增强青少年共教共育实效。同时,发挥学校法律顾问的作用,为符合法律援助受援条件的青少年开辟绿色通道,切实维护学校、师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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