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45311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 时间:2026-08-11 16:55:40
  • 来源:市交通局
  • 阅读次数:
  • 字体:[ ]

市农业农村局:

经研究,现对夏阳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安全管控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一、聚焦运输源头管控,筑牢流通安全基础。针对提案提出的食用农产品源头监管难、生产经营不规范等问题,我局立足运输源头管控,严把食用农产品运输准入关口。一是严查运输主体资质,全面排查辖区内从事食用农产品运输的货运企业及营运车辆等,严格审核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严禁无资质、超范围车辆承接食用农产品运输业务,重点整治无证运输、非法改装运输车辆等违规行为。二是要求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用农产品运输规范,督促企业配备符合标准的运输设施设备,定期对运输车辆清洗消杀、检修维护,杜绝运输过程中出现农产品污染、变质等问题。三是强化从业人员管理,督促企业将食用农产品运输安全专题培训纳入企业常态化安全培训,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提升从业人员安全运输意识和规范作业能力,从运输源头防范农产品安全风险。

二、助力追溯体系构建,健全闭环执法管控。针对提案提出的追溯体系不完善、信息不完整、追溯难等问题,我局将在执法工作中助力打通运输环节溯源堵点。一是健全运输台账信息,督促各运输企业完善运输台账,做到运输全程可记录、可查询、可追溯。二是强化动态轨迹监管,依托交通运输智慧监管平台,实时掌握车辆行驶轨迹、运输时长等信息,实现运输环节全程留痕,助力实现食用农产品“产地—运输—市场”全链条溯源闭环。

三、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凝聚监管工作合力。针对提案提出的部门职责交叉、协同监管不足等问题,我局将在工作中不断优化完善部门协同监管机制。一是明晰监管职责边界,立足运输流通环节主责主业,厘清监管权责,构建全链条闭环监管体系。二是深化联合执法整治,加强与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参与食用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助力形成联合执法、联合整治的工作格局。

四、优化行业服务保障,推进形成社会共治。我局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治理与共治结合,全方位助力形成社会共治良好氛围。一是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常态化开展行业督导检查,督促运输企业健全食品安全运输管理制度,完善内部质量管控流程,切实提升行业管理水平。二是营造共治监管氛围,通过运输企业安全例会、微信等方式线上宣传、入企现场宣讲等多种方式,普及食用农产品运输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鼓励从业人员、群众通过拨打12345、12328等方式参与运输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积极助力构建部门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共治格局。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做好食用农产品运输环节监管工作,对照提案建议,细化工作举措,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食用农产品安全管控工作,不断提升我市食用农产品流通安全保障水平,切实守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