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45071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 时间:2026-08-11 11:33:42
  • 来源:市交通局
  • 阅读次数:
  • 字体:[ ]

市卫健委:

经研究,现对严树明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在公共场所增设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时参考:

一、现有配置情况

(一)连云港机场。目前航站楼出发大厅公共区域已由市红十字会配置AED设备1台。因航站楼分为公共区、安检后控制区两大区域,现有设备仅覆盖公共区域,安检后候机、登机等控制区域尚未配备 AED,存在应急救护盲区。

(二)高铁站。全站已按要求完成AED配置,设备布设、日常管理、人员培训等工作有序开展,可满足现场应急急救需求。

(三)长途客运站。我市绝大多数长途汽车站已完成AED配备。目前仅灌云汽车站、东海长途汽车站暂未配置相关设备,为全市客运场站配置薄弱点位。

二、工作建议

为落实公共场所急救设施全域覆盖要求,补齐交通运输领域应急救护短板,织密出行全流程急救网络,结合交通场站运营实际,建议在连云港机场航站楼安检后控制区内新增1台AED设备,实现航站楼公共区、控制区全覆盖。建议为灌云汽车站、东海长途汽车站配备AED设备,实现我市主要长途客运站AED应配尽配。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积极配合贵单位,推进交通领域 AED 配置、管理、培训各项任务落地,全面提升交通场站应急医疗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出行生命安全。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