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6040号建议的答复
张庆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我市在原位置改扩建道路时如何方便市民出行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相关改扩建道路方便市民出行的建议非常好,为进一步严格开展改扩建道路期间占道管理和交通组织,市住建局会同市公安局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科学编制交通组织方案。要求施工单位交通组织方案应包括机动车交通组织、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组织、周边路网改善方案、施工作业控制区交通组织、交通管理设施设置、交通管理应急预案、公交线路和站点调整方案等。交通组织应从时间上、空间上使交通流均衡分布,尽可能提高施工点段及周边路网的通行能力,最大限度满足施工控制区沿线居民和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出行需求。
二是加强交通组织方案审批。交通组织方案编制完成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牵头进行审查,对于交通影响较大的建设项目组织住建、交通、城管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必要时还会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和交通影响进行客观评估。方案审查完成后,经公安交管部门批准,方可组织施工。
三是加强施工期间交通监管。施工期间,公安交管部门通过现场检查、视频巡查等方式对施工路段进行监管,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批准的交通组织方案和《城市道路施工作业交通组织规范》、《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4-2017)等标准要求,规范设置交通安全设施。同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交通拥堵路段及时采取指挥疏导措施。
四是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监管。 经批准改扩建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施工。施工现场须设置规范的围挡、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噪、排水措施。严禁擅自占用、扩大作业面,确保行人、车辆通行安全。 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物料堆放整齐、渣土及时清运、工完场清。
五是提升修复质量水平。原则上采用“统一修复”方式进行修复,道路修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修复质量,并由市政设施养护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对修复质量不达标或未按要求恢复的,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理。
感谢您对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下一步,市住建局将会同市公安局进一步严格交通组织方案审查,简化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加强施工期间交通安全监管,强化恢复质量提升,切实提高占道施工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对市民出行影响。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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