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5-11-25 06:25 访问量:
王海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规范线上问诊买药 推进医保线上支付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支持,我局会同卫健等部门共同研究,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互联网医院建设和监管情况
(一)建设情况。市卫生健康委大力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现已建成10家互联网医院。将挂号、缴费、查询等传统业务线上化,通过线上问诊、在线处方、远程医疗、诊后疾病管理等功能不断延伸医疗服务半径。推进标准化建设,2019-2022年,市一院、市二院先后获批并通过了市级互联网医院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在市标准化试点项目基础上,市一院成功获批2023年江苏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2023年度第三批连云港市地方标准项目。2024年底正式发布连云港市地方标准,《互联网医院网络门诊服务工作规范》,2025年2月正式实施。
(二)互联网医院监管情况。一是创新监管手段,实现实时监管。部署了市级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系统,开展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和医务人员备案核查等准入管理,实现医疗活动的全过程监控,确保互联网诊疗服务产生的数据全程留痕、可查询、可追溯。同时,开放医疗机构自检自查权限,接入全市10家互联网医院,实现省-市-医疗机构一体协同监管。二是健全监管体系,提升服务质效。2022年,在全省率先成立连云港市互联网医疗质控中心,挂靠市一院。依托市质控中心,建立健全互联网医疗质控指标体系,组建市级监管专员队伍,每日开展监管平台预警督查,对标开展质控数据纠偏及预警问题追踪指导。截至2025年5月,全市互联网医院累计备案医师2122名,科室964个,诊疗科目158个,运营指标、风险管理全省领先。我市互联网医疗质控工作获省卫健委通报表扬。
二、我市医保移动支付建设情况
1. 互联网医院医保移动支付。2021年底,全国统一的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在全国相继落地使用。在国家医保局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中,设立了21个业务中台,其中包括医保移动支付中心。2022年,国家医保局《医保移动支付建设指南》推动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覆盖线上问诊、购药、结算等场景,根据国家医保局部署,我省从2022年开始部署医保移动支付工作,采用分阶段推进方式。首先是推进“江苏医保云”APP移动支付功能建设,目前,我市有14家医院实现了医保移动支付(9家三级医院全部开通了医保移动支付);从2024年开始,省医保局放开医院自建系统(包括互联网医院)移动支付,其中市一院推进较快,2024年初,在全市首先实现了自建系统的医保移动支付。目前,市一院、东方医院、三院、赣榆区人民医院实现了自建系统医保移动功能。
2. 互联网药店医保移动支付。目前,省医保局同意实体药店为主体的互联网药店医保移动支付建设,市内盐城采取该类方式;综合性平台(如京东、美团等互联网公司开设,相关药店进驻平台)等医保移动支付暂时没有放开。
三、互联网药店和监管情况
市市场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药品管理法》要求,加强对药品网络零售监管。一是扎实做好药品网络零售企业的备案和违法线索处置工作。严格落实药品网络销售备案和报告制度,督促药品网络零售企业按照《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要求规范药品相关信息展示行为,并在药品网络销售备案和报告系统内备案主体信息、联系人、入驻的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名称、入驻店铺名称、入驻店铺主页链接等内容,截至5月底,全市共有药品网售企业637家。认真做好国家药品网络交易监测平台信息接收、调查处理、结果反馈上传等相关工作,确保线上违法违规线索处置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二是督促药品零售企业提升药学服务质量。督促企业建立在线药学服务制度,提高药学服务意识,按照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印发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药学服务指南》不断提高药学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强化“清源行动”专项整治,严管处方药违规销售行为。以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为抓手,全面加强零售药店的监管力度。四是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结合每年的“3·15”“国家宪法日”“药品安全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开展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下一步,市医保、卫健、药品监管部门将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加强互联网医院、药店管理,在便民和规范方面下功夫,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促进互联网医院和网上药店健康有序发展。
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16日
联 系 人:房忠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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