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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44221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5-11-25 06:22 访问量:

市卫健委:

经研究,现对周霞委员提出的《关于借鉴三明医改经验推动连云港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一、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1.推进医共体医保总额付费改革。联合卫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连卫基层〔2024〕4号),医保基金(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对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管理。按照“总额付费、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原则,建立利益共享机制。并明确推进医保相关配套改革相关措施。2025年上半年,2025 年初在赣榆区启动县域医共体建设医保总额付费试点工作,其他县制定出台本地加快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2025 年下半年开展试点工作,年底实现全覆盖。

2.合理设置基层病种。2023年起我市全面实施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改革工作,全市所有符合条件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全面开展DIP付费。为促进分级诊疗,选择基层医疗机构能够承接、不鼓励三级医疗机构收治的病种作为“基层病种”,2025年确定107个基层病种,通过赋予统一标准分值,在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间实现“同城同病同价”,约束和激励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促使资源合理分配,进一步引导患者在基层就医。

二、推进药品医用耗材价格谈判

市医保部门会同市纪检监察部门,指导并推进赣榆区和市县公立医疗机构(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东方医院、灌南县第一人民医院)两个药品医用耗材议价采购联合体议价采购试点工作。2024年8月份和10月份,分别组织了8个药品品种和24个医用耗材品种议价谈判。药品平均降幅达26.94%,按照一年采购量测算,节约采购费用2961.58万元,节约患者费用1261.35万元。医用耗材平均降幅达34.11%,按照一年采购量测算,节约采购费用2325.78万元,节约患者费用989.84万元。

医保部门将深入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鼓励医疗机构通过“医共体”或“医联体”等形式,与企业进行联合议价,也可由医疗机构自主推进议价采购。指导医疗机构规范组织、合规操作,精心遴选议价品种,完善议价规则,实现议价采购自主化、常态化。

三、规范民营医疗机构发展

我市已进入常态化医保基金智能审核阶段,依托信息平台对医保基金使用实行全流程、全环节审核监管,有力保障了医保基金安全运行。自2023年7月医保智能审核系统上线以来,全市参过医保智能审核平台已累计处理疑点数据约55万多条,拒付医保违规金额约2532万元,有效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和保障基金安全。

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5日   

联 系 人:李玉珍

联系电话:85585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