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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44018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来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5-16 11:25 访问量:

市工信局:

经研究,现对民革市委会提出的关于以“绿色低碳·创新提质”引领连云港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近年来,我局在公共机构领域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节能降碳工作决策部署,聚焦能源资源节约与绿色低碳转型,

持续加大公共机构新能源应用力度,大力推广新产品、新技术和新能源应用,全面助力新能源产业高质发展及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2024年全市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用水量、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四项指标与2021年相比分别下降8.81%、8.49%、12.14%、6.75%,其中,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十四五”规划目标完成率为96.43%,其余三项指标均提前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一是目标引领推动责任落实。相继出台《连云港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连云港市公共机构深入开展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实施方案》《全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目标任务》等文件,牵头召开全市公共机构节能会议,以目标考核为抓手,压实各方责任,明确光伏项目建设、节能技改、节气改造等新能源应用目标任务,确保我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走深走实,为我市公共机构用能结构优化、用能效率提升绘好“时间表”、确定“路线图”。

二是稳步推进分布式光伏建设。遵循“成熟一批、建设一批、培育一批”原则,分批开展公共机构分布式光伏建设。2024年新增市行政中心AB楼、市委党校、振兴办公区、赣榆区行政中心5个项目,装机容量3.525兆瓦,总投资1590万余元,年均发电量356.92万kWh,年节约电费约47.54万元。2025年,我局将继续稳步推进市级公共机构第二批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精心培育可建项目,计划安排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广旅局、市政务中心、市法院4个项目,总装机容量达1.328兆瓦,预计年发电量约150万度,节约标煤468吨,年内全部建设完成。县区方面,重点推进东海县和灌云县光伏项目建设,尝试整县推进,加快建设进度,推进能源绿色转型。同时,加强对新能源“发储送用”各个关键环节的日常监督管理,确保新能源使用安全稳定可靠。

三是扎实推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开展节能改造和运维管理,在以市场化机制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提质增效的同时,助推节能服务、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2024年,灌南县、东海县、海州区3家县级以上行政中心全部完成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引进社会资金4600万余元,综合节能率约13%,运营期间可节约费用600万元,年内新增县级以上行政中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数量跃居全省第一方阵。2025年,我局将重点推进市委党校、市法院、市中医院、赣榆区人民医院4个重点项目。以党政机关率先引领示范,因地制宜探索打包托管和整县(区)托管模式,充分发挥规模效应,以灌南为试点开展整县推进合同能源管理,探索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整体打包模式。

四是精心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因地制宜利用新能源,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电能替代,扩大“绿电”应用规模,推广清洁低碳供暖。2024年完成全市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49.036万平方米,较上年增加5.156万平方米,超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30万平方米)的163.45%。2025年,我局将加力落实“两新”政策,聚焦公共机构数据中心、空调系统、供热系统、电梯、变配电设施等重点用能设备开展更新改造,加快淘汰超期服役的落后低效设备、高能耗高排放设备、具有安全隐患的设备,针对高耗能单位,制定“一家一策”技改方案,优先引进和应用国际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如高效电机、节能照明系统、智能控制系统等,推广绿色低碳技术在公共机构中的应用。

五是大力推动公务用车新能源化。引导公共机构带头使用国产新能源汽车,提高新能源公务用车配置比例,有序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以公务用车新能源化释放示范效应。2024年以节能宣传周为契机,会同市工信局开展新能源汽车进机关活动,大力推广公务用车新能源化,新能源汽车购置占更新购置总数75%以上;加强和规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2024年内全市公共机构办公区内新增充电桩200余个,现已实现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充电设施100%全覆盖。2025年,我局计划在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区内新增新能源汽车充电桩392个,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公共机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六是试点推广绿电交易。市本级公共机构率先垂范,带动消费绿色电力,与连云港市能源集团签订绿色电力交易协议,现已实现市行政中心、振兴办公区、老干部活动中心、郁洲南路办公区4个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绿电交易100%全覆盖。2025年,计划逐步引导各县区集中办公区签订协议,鼓励有条件的独立办公区试点推广。

七是精准发挥资金引导作用。为提升公共机构参与节能改造工作积极性,2024年调整节能引导资金力度,奖励新签约合同能源管理、光伏项目、综合性节能改造等6类项目13项,发放专项引导资金61万元,较去年增加12万元,同比上涨24.49%。2025年,将进一步优化节能引导资金统筹分配工作,积极争取将市行政中心AB楼空调设备更新项目纳入省级平台储备库管理,申报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建筑)。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聚焦节能降碳主线,狠抓2025年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推动公共机构更好支持新能源产业高质发展,在加紧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中更好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为“十四五”圆满收官、“十五五”良好开局打下坚实基础。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