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7250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 时间:2018-04-19 00:00:00
  • 来源: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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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

经研究,现对民革市委会提出的《关于法治护航“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委员时参考:

一、 借助乡规民约健全规则体系。

我局历来重视村规民约在引导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中的作用,特别是在村委会换届结束后,及时下发通知从修订完善的程序、内容等方面指导各村按照合法、民主和从实际出发及便于执行的原则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做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今年“传承乡土文化,培育文明乡风,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列入了2018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各村(社区)按照清理检查、修订完善、征求意见、张榜公布等4个方面的程序,对已有村规民约的村(社区)按现行要求修订完善,把体现乡土文化、文明乡风、移风易俗新的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同时今年还将开展优秀《村规民约》评选活动。

二、 完善基层自治提升治理能力。

为进一步加强党领导下的基层自治,我局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从2008年至今,用了10年时间,在城乡社区构建“党组织领导、议事会协商、村委会实施、监委会监督、村(居)民参与”的社区治理新格局,逐步培育、发展、深化“以加强党对基层工作领导为前提、以扩大基层民主协商为核心、以加强权力监督为重点、以实现村(居)善治为目标”的“一委三会”社区治理模式。

 “一委三会”治理模式强化了党对基层工作的领导,保障了村(居)民对社区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扩大了基层协商民主,推动了干群关系融洽、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快速发展,增强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村(居)治理方式实现了“为民做主”向“由民做主”的根本性转变,受到基层干群的广泛认可,在实践过程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效。1、提升社区治理水平。“一委三会”社区治理模式起源于“三会村治”模式,从初创到推广,由探索到规范,已逐步被基层广大村干部和村民认同和接受。实践中其做法合法、规范、灵活、管用,深受群众欢迎,使村干部走出了“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软办法不顶用,新办法不会用”的尴尬境地,使村民自治落到实处。2、促进基层社会和谐。“一委三会” 社区治理模式强化了党对基层工作的领导,保障了村(居)民对社区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扩大了基层协商民主,解决了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召集难、不议事等问题,有效制约和防范村(居)干部办事不公和乱作为,促进了基层干群关系和谐。本着“居民事居民议,大家事大家办”的原则,近年来在村居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征地拆迁、兴办公益事业、化解矛盾纠纷等诸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助推城乡社区化解各类焦点问题矛盾两千余起,促进了基层社会和谐,有力促进了传统社区管理向现代社区治理的转变。3、成果可复制易推广。“一委三会”先后获得2014年“江苏省十大社区治理创新成果”、2017年“江苏现代民政创新成果”等荣誉。民政部《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简报》第17期专刊推广,“一委三会”模式在社会治理方面具有一定的知名度。2017年8 月 14 日,由中国社科院和连云港市政府主办,市民政局、海州区政府承办的“一委三会”理论研讨会在我市举行。随后,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推广“一委三会”社区治理模式的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一委三会”社区治理模式。

“一委三会”由试点到全面推广,有效强化了党对基层工作的领导,保障了村(居)民民主权利, 扩大了基层协商民主,实现了党的领导、村(居)民自治、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十九大”关于基层治理坚持“法治、德治、自治”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提升。

 

 

 

  连云港市民政局      

2018年4月16日     

 

联系人:刘圆圆

联系电话:85573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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