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
连住公委〔20
26
〕
1
号
各
相关
单位
、
缴存人
:
为更
好地
发挥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作用,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决定对我市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予以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延期阶段性政策
延续原有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政策,具体政策如下:
1
.
首套房、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
2
.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绿色建筑、改善型住宅、
“
以旧换新
”
新建商品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
20%
。
3
.
职工及其共有产权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可在贷款前提取住房公积金追加首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缴存人,其配偶、父母、子女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总额和该套房贷款金额(含组合贷的商贷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房屋总价。
4
.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距法定退休年龄3
年以上的缴存人,可贷年限在原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可再延长
10
年,但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
30
年。
5
.
全面开展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且尚未结清纯商业性住房贷款
,
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办理
“
商转公
”
贷款业务。
6
.
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账户余额挂钩的规定。可贷额度按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月平均缴存额及剩余工作月数分别计算。
7
.
缴存人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含
“
商转公
”
贷款),不受贷款次数限制。
二、提高最高贷款额度
延续原有阶段性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政策,同时在各自最高额度基础上统一上调20
万元,具体额度标准如下:
1
.
普通职工家庭: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80
万元;双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
120
万元。
2
.
多子女家庭:二孩家庭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90
万元,双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
140
万元;三孩家庭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
100
万元,双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
150
万元。
3
.
高层次人才:获得购房券的C
类及以上层次人才、
D
类人才、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高级技师)和本科生、大专生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
160
万元、
140
万元、
100
万元、
80
万元,夫妻双方可叠加使用。未获得购房券的
E
类(硕士、副高等)及以上高层次人才,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
100
万元,夫妻双方可叠加使用。
三、优化购房提取政策
1
.
放宽异地购房提取限制。缴存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或偿还购房贷款提取的,不再受缴存人工作地和户籍地的限制。
2
.
明确全款购房提取时限。缴存人全款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在购房行为满6
个月后的一年内,办理提取申请手续。
本通知自
2026
年
4
月
1
日
起执行,执行到2027
年
6
月
30
日。涉及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以申请日期为准;已申请但未办理抵押的,也可以重新申请。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如在本通知执行期间,因国家、省政策有重大调整的,以上级政策为准。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
委员会
202
6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