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12345热线 发布日期:2026-09-03 05:29 访问量:
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十八条,符合下列条件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①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
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③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