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基本条件
员级: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初定);
2、大学专科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初定);
助理级
1、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初定);
2、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初定);
3、大学专科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经考察合格(初定);
4、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取得员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考试)。
中级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初定);
2、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初定);
3、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评审);或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评审)。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评审);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评审)。
高级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评审);
2、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评审);
3、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评审);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注意事项:
1、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与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否则,初级须参加考试,考试年限要求同初定,中级须评审,评审申报时须取得成人、自学考试大专三门专业课合格证、大专专业证书或取得职称部门认可的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2、资历时间计算:高级评审算到申报上一年底,中级算到申报当年底,初定算到办理手续时间。
3、以上条件是指各个系列学历、资历的普遍条件,有些专业的特殊要求还要视不同系列(专业)的细化评审条件而定。
4、申报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的,还必须参加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考核),同时,继续教育必须达到规定学时。
5、国家或我省已实行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翻译、出版等专业中初级资格须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考试,方可取得资格。
6、先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学位)的人员,如原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毕业后继续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可按见习期满已转正定级人员办理初定。后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前后工作一致或相近,毕业后工作满2年,工作总年限满3年,可初定中级。
7、到乡镇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初定时取消见习期,由县区人事部门直接初定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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