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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的教育培训的形式有哪些

  • 时间:2017-08-18 12:00:03
  • 来源:社保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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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短期技能培训,按每人每月900元安排资金,其中学杂费(含实习实验费、技能鉴定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等)550元,生活补助费350元,补助期限按实际培训时间计算,最短不少于3个月,最多不超过6个月。(2)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按每人每年(10个月)7500元安排资金,其中学杂费(含实习实验费、技能鉴定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等)4000元,生活补助费3500元,补助期限按实际培训时间计算,最多不超过2年。(3)从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征集的退役士兵回原学校复学的,按每人每年3500元安排资金,复学后应完成的国家规定的修业年限的剩余年限即为补助期限。(4)参加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含复学)。凡符合财政部等五部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和财政部等三部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36号)规定的,其学费资助由所在学校向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中央财政解决),其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按每人每年5000元安排资金,补助期限按上述文件执行;退役一年内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按《省政府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13]161号)第一条第十款规定通过单独招生考试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退役士兵,取得相应证书后,按每人每年9000元安排资金,补助期限按实际学习时间计算,最多不超过所学学历层次一个学制期。(5)参加全日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取得学历证书后,按每人每年9000元安排资金;参加业余或函授(网络远程教育除外)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取得学历证书后,按每人每年5400元安排资金,补助期限按一个学制期计算,最多不超过3年。

退役士兵只能享受一次上述五种补助形式中的一种,不得重复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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