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知识库> 民生保障

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死亡的,个人账户部分是否退还?

  • 时间:2018-04-23 12:00:04
  • 来源:社保就业
  • 阅读次数:
  • 字体:[ ]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参保人员或者退休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部分的储存额或者余额,有指定收益人的,发给其指定受益人;无指定收益人的,发给其法定继承人。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