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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医保卡是否可以异地使用

  • 时间:2018-03-15 12:00:08
  • 来源:社保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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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连云港市区参保人员,社保卡到异地是不可以直接使用的。如长期居住外地的参保职工,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外就诊的申请手续。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异地就诊手续:

1、异地安置(以户口迁入常住地为准)的参保人员;

2、投靠外地直系亲属,联系居外时间6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

3、在外地工作或学习,连续居外时间6个月以上的参保人员。

长期居住外地的参保职工须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填写《连云港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长期居外人员异地就诊审批表》,并携带本人社保卡、身份证都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同时提供有效的居住证明及复印件(居住地身份证、居住地户口本、居住证、暂住证之一),在外地工作或学习的可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如参保人员患有疑难病症,需要转外就医的,需提前申请转外就医的审批手续。

转外就医条件:(1)经本市市级医院会诊仍未确诊的疑难病症;(2)因医疗需要而本市又缺乏相应的医疗设备或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上述条件之一需转外检查、治疗者,可按程序办理转外就医手续。

转外就医程序:符合转外条件者,市级定点医院组织院内会诊——副主任以上医师或科主任签名出具病历摘要并附会诊结果,填写《连云港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转外》就诊审批表

——患者或其家属签名——医院医保办审批、盖章(单位在岗职工须由患者单位签署意见)——五个工作日内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转外就诊医院原则上限于南京、苏州、上海和北京等较大以上城市的公办市级以上的一所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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