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知识库> 民生保障

我市目前高中收费如何规定的?

  • 时间:2018-01-16 12:00:02
  • 来源:社保就业
  • 阅读次数:
  • 字体:[ ]

一、公办普通高中收费包括学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1)学费

省重点中学的高中每生每学期800元;

市重点高中每生每学期600元;

一般高中每生每学期450元。

2)服务性收费

普通住宿费每生每学期100元,公寓化管理的按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

伙食费按照“学生自愿和非营利”的原则收费。

3)代收费

教材费每年春、秋季学期分别核定;

作业本费高一每生每学期45元、高二每生每学期50元、高三每生每学期60元;

社会实践活动费每生每学期15元;

校服费(农村中学不作要求)据实收取。

学生在一定期限内退(转)学,应按规定退费。学生因各种原因退(转)学,就学时间在三个月(含三个月)以内的,退还一半学费、住宿费;超过三个月的,不退学费、住宿费。(苏价费〔2007247号)

二、民办高中收费项目与公办高中一致,学费和住宿费具体标准由学校提出申请,由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一校一价方式进行核定;作业本费按公办学校标准执行。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