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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权益更有保障 妇女地位不断提升—— 连云港市妇女发展规划2015年度监测统计报告

  • 时间:2016-08-19 14:47:30
  • 来源: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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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收官之年。为全面、准确、客观地反映我市妇女事业发展状况,我们从《连云港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设定的八个领域中选取可量化且有数据统计的29项具体指标,对我市《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统计,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连云港市妇女发展规划2015年度监测统计报告》。

一、总体目标进展情况

《规划》分妇女与经济、妇女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教育科技、妇女与文化、妇女与健康、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八个领域,选取29项可量化且有数据统计的具体指标。从29项具体指标的情况看,有242015年已达到《规划》的标准,5项未达标。八大领域指标的进展情况可见下表。

连云港市《规划》可量化目标进展情况



可量化指标

2015

达标情况

目前水平

目标要求

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

33.35

45

未达标

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

26.67

35

未达标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

49.22

47以内

未达标

女性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比例(%)

47.46

47

达标

县处级正职女领导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

16

15

达标

乡镇(街道)正职女领导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

9.1

10

未达标

县处级后备干部中女性比例(%)

24.2

20

达标

乡科级后备干部中女性比例(%)

25.5

25

达标

新发展党员中的女性比例(%)

42.8

40

达标

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

54.71

50

达标

女性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

96.99

95

达标

开设妇女活动场所的村(社区)综合文化室的比例(%)

100

100

达标

开设妇女活动场所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的比例(%)

100

100

达标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

100

98

达标

孕产妇死亡率(1/10)

3.14

10

达标

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持证执业率(%)

100

100

达标

妇科病普查率(%)

88.83

85

达标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8.88

85以上

达标

婚前医学检查率(%)

83.17

80

达标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94

85

达标

妇幼保健机构健全率(%)

100

100

达标

国民体质测定网络乡镇(街道)覆盖率(%)

100

100

达标

符合条件并提出申请的女性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比例(%)

100

100

达标

符合条件的企业签订女职工专项权益保护合同巩固率(%

98

90

达标

城市污水处理率(%)

84.17

85

未达标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达标

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

97

90

达标

妇女用化妆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

100

90

达标

妇女卫生用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

100

90

达标



二、《规划》的实施效果

(一)妇女与经济

地区经济的持续增长为女性就业创业提供良好的机遇,同时,女性参与经济建设为地区经济成长提供了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推动了地区经济的发展。2015年地区GDP总量达到2160.64亿元,同比增长10.8%。人均GDP达到 48416元,较上年增加4139元,同比增长9.3%。全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94.27亿元,同比增长7.3%;医疗卫生经费投入28.26亿元,同比增长17.16%。人民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有明显提升,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728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12778元,分别比上年增加2133元、1081元。注重女性就业创业,为女性就业创业提供良好的政策支持和更为宽阔的就业渠道。2015年,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众创空间,推进创业培训,丰富创业活动。设立以政府投资为主体的创业扶持引导资金1000万元,创业贷款发放总量达到7973万元。围绕“互联网+”开展创业培训,在组织全市120名在职大学生村官培训人员中,女性占到60%以上。成功创业人数12588人,女性4233人,占总数的33.63%;创业带动就业人数35990人,其中女性10514人,占总数的29.21%;享受创业服务人次45628人,其中女性15547人,占总数的34.1%。到2015年底,全社会女性从业人员118.8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比例为47.46%,城镇登记失业人女性0.63万人,比上一年减少0.01万人。女性参与经济活动越来越活跃,但发展还不平衡,有的与《规划》还有一定的差距。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达到26.67%;女性失业人员占全部失业人员的比重47.46%,稍超过《规划》控制47%以内要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为33.35%,与《规划》2015年目标还有一定距离。

()妇女与决策管理

一是努力营造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的浓厚氛围。大力宣传妇女参政议政的方针政策,增强各级党委培养妇女政治意识的意义,树立了一批妇女先进典型代表,提高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的积极性;明确各级党委培养女干部的考核目标,明确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比例。

二是打牢妇女参与决策管理的政治基础。坚持把发展女党员与改善女干部队伍结构有机地结合起来,组织发动各级党组织和妇女组织,多层次、全方位地推荐优秀妇女作为发展对象。2015年,在新一轮副县处级后备干部推荐中,注重女干部的结构比例,全市确定的219名初步后备干部人选中,女干部占24.2%,超省市指标4.2个百分点。有计划地选派女干部到一线挂职锻炼,让女干部在解决复杂矛盾问题、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的生动实践中经受磨练、增长才干。

三是为妇女参与决策管理提供广阔舞台。到2015年底,全市调配交流女干部200余人,其中提拔市管领导干部80余人。新发展党员中女党员比例占42.8%;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成员占54.71%比《规划》预期目标超出4.71个百分点;乡科级后备干部中女性占比为25.5%,超过《规划》预期目标;县处级后备干部中女性占比为24.2%,超过《规划》预期目标4.2个百分点;县处级正职女领导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为16%,超过《规划》预期目标;乡镇(街道)正职女领导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为9.1%,与《规划》预期目标还有差距。

(三)妇女与教育科技

一是保障适龄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抓好女性中高等教育。把抓好女性中高等教育作业女性就业、参与经济活动能力的重要基础。到2015年末,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5.5%,在园幼儿数22.5万人,其中女童9.95万人,占44.2%。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小学五年巩固率、初中阶段毛入学率男生、女生初中三年巩固率男生、女生均达到10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女生为99.82%。高中阶段女生毛入学率达到96.99%,普通高中在校女生比例42.63%,职业学校在校女生比例39.87%,女性受中高等教育比例不断增加,参与社会与经济活动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是加大了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特殊人群教育扶持力度。到2015年底,全市农村公办幼儿园达348个;青壮年(15-50岁)女性文盲率进一步减少为1.05%;特殊教育在校女生人数为312人,占比为37.28

三是不断激发妇女参与科技创新的热情。积极支持与妇女发展相关的科技项目,为女科技人员开展相关服务提高妇女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积极帮助女性企业家发展企业,提供科技政策、科技项目资金的支持;坚持人才为本的创新驱动理念,不断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通过组织实施省市“双创计划”、“三百引才工程”等人才计划。到2015年底,引进博士以上高层次科技人才170多人,其中女性高层次人才增加20多人。

(四)妇女与文化

一是保障妇女享有公共文化服务的权益,丰富广大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2015年,全市各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纪念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面向妇女专题免费开放,为广大妇女提供免费文化培训;开展广场文化系列活动300余场次,让广大妇女更好地参与社会文化活动。

二是净化妇女精神文化生活环境。依托监控中心强化文化市场非现场执法监管,有效净化社会文化氛围,确保妇女合法文化权益。到2015年底,全市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1226.9平方米,比上一年增加3.11%;电台电视台设立2个女性专题栏目,地方主流报纸设立1个女性专版。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开设妇女活动场所比例、城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开设妇女活动场所比例、村(社区)综合文化室开设妇女活动场所比例均达到100%

(五)妇女与健康

一是妇幼保健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与发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推行婚、孕检“一站式”服务模式,2015年,全市婚检率83.17%,孕检率99.43%。改革信息管理模式,进一步完善各模块功能,规范了服务行为,为分级服务制度的顺利实施提供了信息支撑。

二是孕产妇健康保障得到进一步增强。实行高危孕产妇和高危儿分级分类管理。开展产前筛查与诊断,2015产前筛查41287人中,确诊21三体病等异常6人。2015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3.88%,住院分娩率、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均达到100%2015年预拨了市级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农村妇女叶酸补服项目市级补助资金,按500/人的标准对符合政策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进行了补助,全市共完成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15600人,农村妇女叶酸补服20084人,宫颈癌检查109685人,乳腺癌检查108489人。

三是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全市以乡镇为单位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达95%以上;全市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成率达93.1%;全市预防接种门诊安装覆盖率达75%;全面开展“预防接种妈妈(准妈妈)课堂”,全市累计开展“课堂”1023次,累计“听课”家长达26840人。深入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健全完善艾滋病监测检测网络体系,2015年新建成41家艾滋病检测点,8家艾滋病筛查实验室,全年共检测各类人群47.8万人,比上一年同期增加17.68%,全人群检测比例达10.8%

(六)妇女与社会保障

一是社会保障功能更加完善,妇女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2015年底,全市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5.11万人,其中女性63.3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9.17万人,其中女性参保人数25.9万人,占43.77%;全市城镇职工参加医疗保险人数74.26万人,其中女性42.58万人,占57.34%;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人数48.74万人,其中女性参保人数23.83万人,占48.89%;城镇女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8.45万人;城乡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42.29万人,其中女性16.07万人,占37.99%

二是妇女生育保障更加健全。女职工因生育、流产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规定的医疗费、营养费、产假津贴等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全市统一执行参保女职工符合政策生育:顺产1800元、剖宫产3700元、产前检查费400元,一次性营养补助费为849元,并享受98天至158天的产假津贴;失业女职工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享受生育医疗费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男职工配偶不具备参加生育保险条件的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生育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各项计划生育手术费、早期妊娠流产、中期妊娠引产、晚期妊娠死产、住院保胎、住院治疗妊娠早期反应、产时和产褥期严重的生育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以及相应的假期津贴、营养补助费等已经列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七)妇女与法律

一是对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大。坚持把《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纳入“六五”普法规划之中。紧密结合婚姻家庭、计划生育、妇女权益保护等实际问题,积极组织开展相关专题法制讲座、法制教育培训、法律知识竞赛、学法征文比赛、法制文艺演出和法律服务上门等普法宣传活动。

二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妇女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在全市100个乡镇(街道)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居)委会设立法律援助联络员。2015年,妇女获得法律援助人数4790人,比上一年增加14.16%;对符合条件并提出申请的女性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的比例达到100%

三是积极化解矛盾,妇女的合法权得到有效维护。成立“市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作伤情鉴定。加大对婚姻、家庭暴力、赡养抚养、继承等涉及妇女利益保护纠纷的排查及调处力度,把各种影响妇女权益保护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在全市建立各级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78个,配备女性专职人民调解员242名。2015年,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比上一年增加3.5个百分点。

四是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2015年,破获强奸案件16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妇女卖淫案件34起;受救助(庇护)的妇女儿童21人次。

(八)妇女与环境

一是自然环境进一步改善,环境污染对妇女的危害不断减少。到2015年底,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24%;城市污水处理率84.17%;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达到《规划》预定目标;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重达到97%,超过《规划》预定目标7个百分点;农村自来水普及率99%;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4%;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比重达到71.2%

二是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妇女生活幸福感明显增强。到2015年底,开设男女平等教育课程的市、县(区)党校(行政学院)的比例达到100%;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2140人,其中女性6001人,占比49.43%;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07233人,其中女性46252人,占比43.13%妇女化妆品抽查合格率、妇女卫生用品的抽查合格率均达到100%,超过《规划》预目标10个百分点。

三、《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全市各级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在落实“十二五”《规划》过程中,做了大量工作和进行了不懈努力,大部分指标任务都得到落实和超额完成,全市妇女的生存与发展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妇女社会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提升。但从统计监测数据看,有些方面还不容乐观,有些领域还存在薄弱环节,有些问题还比较突出。

一是女性就业再就业工作需要进一步促进。整体经济下行趋势对我市就业再就业造成一定的冲击;家庭妇女比重还很大,即使有就业岗位也无法上岗;招聘用工过程中的性别歧视现象依然存在;相当一部分失业女性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职业技能偏弱,再就业难度较大;女性就业结构、就业层次还不够合理;农村妇女就业还不充分。从统计数据看,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为33.35%,与目标要求45%差距较大;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占49.22%,高于目标47%以内的要求, 2015年女性失业人数有扩大的趋势;在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女性就业技能没有明显提高,全市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中女性比例仅为26.67%,与35%的目标要求差距仍然很大。

二是妇女参政议政能力需要进一步培养。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妇女参政议政,不断加大对女干部的培养力度,但从2015年的统计数据看,各级领导干部中女干部的比例仍然偏低,且存在正职少、副职多,一般岗位多,重要岗位少,地区性流出女性人才占有较大比例,对女干部的储备有一定的影响。市级政府领导班子还没有配正职中女干部,县级政府领导班子正职中女干部比例只占17%,乡镇(街道)正职女领导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只占9.1%,与目标要求10%还有差距;县级人大代表女性占比只有26.21,县级政协代表,女性代表占比只有27.79,女性参政议政具有一定的提升空间。

三是妇女健康保障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还不能适应妇女健康需要。我市妇幼保健机构普遍存在业务用房不足、医疗保健设备老化等问题,影响了妇幼保健服务功能的完善和服务能力的提高。妇幼保健人才缺乏。专职专业人才的缺乏制约了妇幼保健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婚检工作还有薄弱环节。婚检定点机构,婚检配套经费落实不到位。计生政策调整后,独生子女家庭夫妻生二孩的愿望有所增加,妇幼保健保障机制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

四是妇女生存与发展环境还需进一步改善。社会生存环境对女性生活还存在一些消极影响,打击侵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弱势妇女的社会救助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对困难妇女的帮困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对残疾妇女、智障妇女、单亲家庭妇女的特殊需求需进一步关注,对农村留守妇女、老年妇女关心关爱需要进一步加强。生活环境对妇女健康还有一些负面影响。化工企业污染排放还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工业废水废气处理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对有毒有害食品生产作坊打击还不够彻底,空气污染、水质污染、“菜篮子”污染、“餐桌”污染对女性身体健康造成不同程度影响,2015年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比重只有71.2%,地表水好于Ⅲ类水质的比例只有52.3%;城市污水处理率84.17%,没有达到《规划》预定目标85%的要求。

四、对策建议

一是广开就业渠道,确保女性就业再就业工作得到落实。开展针对妇女特点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根据妇女职业的需求和妇女从业的特点,利用现有教育培训资源,大力开展面向妇女的转业、转岗培训,开展各种技能培训,提高妇女从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进一步优化女性从业人员就业、择业、创业的大环境。大力贯彻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充分发挥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的帮扶作用,积极鼓励和引导城镇失业女性自谋职业、自主择业、自强创业。

二是转变思想观念,为妇女的参政议政提供更多的机遇和平台。坚持标准又不拘一格,将那些德才兼备、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特别是在实践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女干部优先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把有志于党的事业、符合入党条件的优秀女性优先吸收到党内来。加大激励举措,积极把历史一贯表现好,发展潜力比较大的女同志推荐为上一级班子领导职务。围绕加强女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建设,有计划地组织女干部参加各类培训,进一步增强女干部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推进女干部跨地区、跨部门交流,有针对性地选派优秀女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或艰苦环境地区挂职锻炼,让她们通过多岗位锻炼,丰富阅历,增长知识,提高驾驭复杂局面,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是加大经费投入,进一步提高妇女健康保障水平。逐年增加对妇幼保健事业的投入,对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支持。补齐配足市、县区妇幼保健机构人员;加强基层妇儿保人员配备,给予妇幼保健人员合理待遇和学习机会,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努力推行“一站式”婚检服务模式,宣传引导、免费婚检、优生指导、婚姻登记于一体,合理设置流程,方便服务对象,提高婚检依从率。

四是优化社会环境,关注弱势妇女的生存与发展。各级妇联、工会要把弱势妇女的生存发展作为妇女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完善对弱势妇女的社会救助,结对帮扶困难妇女群体,建立对残疾妇女、智障妇女、单亲家庭妇女、农村留守妇女、老年妇女帮扶网络;优化妇女发展环境,增强广大妇女法律保护意识,使之敢于维护自身权益不受侵犯。积极改善农村妇女的生活环境。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改造自然环境,加大农村生活设施的改造,提高妇女生存生活质量。加强农村妇女文化娱乐设施建设,为妇女的精神文化生活和身心健康提供良好的生存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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