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 2021-04-30 08:40:09 字体: [ ]

(2021年4月)

为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及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内容

根据《条例》第三章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渠道

1.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yg.gov.cn);

2.《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公报》;

3. 市政府新闻发布会;

4. “我的连云港”APP;

5. 市档案馆、市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6. 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市政府办公室受理机构为政务公开处

受理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1807房间;

受理时间:8:30-12:0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18-85831098。

2.信函或传真提交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收),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22006。

传真号码:0518-85832112。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打印,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2.当面申请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通过邮政寄送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应随申请表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网上申请的,应上传有效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3.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特征描述。

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补正的申请不符合要求或者补正后仍然无法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本机关将视情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仍无法确定的,本机关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内容不明确,无法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执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处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办公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69号;联系电话:0518-85831098;传真号码:0518-85832112;电子邮箱:lygzwgk@126.com。(本邮箱仅用于接收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请参阅前述“申请接收渠道”。)

五、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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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件
省级文件
市级文件
市政府工作机构及职能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 2019-04-02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9-04-0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 2019-03-3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9-03-31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外事与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 2015-07-30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2011-07-25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沿海地区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1-07-22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 2010-09-3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旅游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0-09-3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物价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0-09-3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2010-09-30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 2010-09-30
市政府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失效文件
政府大事记
政务督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19-07-18 11:05:31 阅读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市政务公开办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

一、推进政务运行公开透明

(一)推动行政决策公开

1.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布征求意见采纳情况,相对集中的意见建议不予采纳的,公布时要说明理由。(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2.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各级行政机关在制订方案时进行相关评估,如需公开的,明确公开方式和范围。(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和结果公开

3.重点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公布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4.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各县、区政府,市审计局)

5.畅通公众意见建议渠道,跟踪决策实施情况,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三)加强行政执法和办事服务公开

6.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时调整完善行政执法机关权责清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市司法局、具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政机关)

7.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基本信息和执法结果信息,推动执法进度信息实时查询,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强化执法结果公示和运用,将执法结果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对监管主体的全过程约束。(市司法局、具有行政执法职责的行政机关)

8.结合机构改革职责调整变化,及时梳理公开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各县、区政府,市政务办)

9.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办理”,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各县、区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市政务办)

10.进一步加大各类证明事项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市司法局、市政务办)

二、提升政策发布解读回应质量和实效

(一)推动建设公开透明营商环境

11.围绕推动解决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开放等方面,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市工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2.重点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着力做好公开工作,助力打造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市政务办)

13.创新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持续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在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抽查运用归集,将抽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开,并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

(二)深化拓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4.继续抓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政务办)

15.进一步深化财政信息公开,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加快项目文本和绩效目标公开进度,定期公开债务限额、余额以及经济财政状况、债券发行、存续期管理等信息。(各县、区政府,市财政局)

16.切实做好就业创业、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征地拆迁、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社会高度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信息公开。通过多种形式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进一步做好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依托全国征地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信息补录公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资源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等)

(三)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回应力度

17.围绕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等重点工作,加大相关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力度。(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等)

18.继续采用政在访谈、政策简明问答等形式,及时解答企业群众政策疑问。涉及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生态环保、社会管理等工作的部门年内至少开展政在访谈、政策简明问答各1次。(各县、区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19.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重点对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医药卫生、市场监管、社会保障、社会治安、房地产市场等社会热点,以及人民群众办事服务堵点难点,加大回应力度,及时解疑释惑。(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政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四)扩大政务开放和社会参与

20.积极推行政府开放日制度,树立政府开放透明形象。与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生态环保、社会管理等相关的职能部门今年至少开展1次。(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21.在市、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建立政务公开体验区,功能板块可根据条件设置体验区。(各县、区政府,各功能板块管委会,市政务办)

22.进一步完善“12345在线”“一号答”服务体系,畅通企业群众建言评价通道,健全政策业务咨询智能知识库,鼓励群众在线分享办事经验。(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

三、强化政务公开平台统一规范建设

(一)提升政府网站服务管理水平

23.强化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推进政府门户网站IPv6改造工作。(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市信息中心)

24.建立宣布失效文件清单,对宣布失效文件全面梳理,形成主动公开失效文件清单制度规范。(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二)扎实推进政务新媒体工作

25.制定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政策意见、检查指标和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加强统筹规划,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各县、区政府)

26.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推动更多优质政务信息和服务资源向移动端集聚,不断强化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传播、互动、查询、办事服务等功能,为企业群众提供便捷贴心的移动服务。加强县级政务新媒体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推动融合发展。(各县、区政府,市政务办)

四、夯实政务公开基础支撑

27.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各县区在年底前完成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组建工作。(各县、区政府)

28.加强对新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培训,组织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各县区政府、功能板块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29.依法公开机构改革后各级政府部门“三定”方案等信息。(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30.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31.规范有序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力争行政复议纠错率、行政诉讼败诉率明显下降。(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