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一、基本信息
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
二、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7000142529546300012020100001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4号楼二楼农业农村局B031号窗口(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夏季:下午14:00-17:00)
咨询方式:0518-80325202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为生产需要必须使用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标准的农作物种子的情况。
五、办理材料
示例样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种用标准的种子申请表
六、办理流程
1个工作日内 办结
七、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不收费
九、审批结果
批文
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0年7月8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5年11月4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三条规定: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为生产需要必须使用低于国家或者地方规定标准的农作物种子的,应当经用种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林木种子应当经用种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8-80325202
监督投诉方式
信件邮寄: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审服处;
电话投诉:0518-85868016
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8-85868016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lyg.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10&iddept_yw_inf=113207000142529546300012020100001&ql_kind=01&iddept_ql_inf=1132070001425295463000120201000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是
http://lyg.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10&iddept_yw_inf=113207000142529546300012020100001&ql_kind=01&iddept_ql_inf=11320700014252954630001202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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