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变更登记
一、基本信息
农民合作社变更登记
二、部门信息
行政审批局
三、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是
办理地点:三楼149-152号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8:30-12:00,14:00-17:00;冬季:8:30-12:00,13:30-17:00
咨询方式:窗口/电话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自然人
五、办理材料
1.《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变更决议;
4.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5.《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或自主申报材料;
6.变更住所的,提交变更后的住所使用证明;
7.变更法人的,提交变更后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8.变更注册资本的,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
9.变更业务范围的,提交变更后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10.营业执照正、副本。
以上材料,如提供复印件的,请将原件交窗口查证。
请在148号窗口等候领取《营业执照》。
六、办理流程
“江苏政务服务网官网”,右上方选择“综合服务旗舰店”——“省级部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旗舰店”—“工商登记专题”—“企业网上登记”→ 按步骤操作——提交纸质材料——工作人员受理——请在148号窗口等候领取《营业执照》。
整个事项办理完为即办件。
七、办理时限
暂无
八、收费情况
免费
九、审批结果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
十、 法律依据
暂无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及投诉地点在中心一楼大厅 电话:0518-80632633。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http://www.jszwfw.gov.cn/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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