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收购资格申请报告样式
粮食收购资格申请报告
连云港市粮食局:
本申请者属于 性质的法人,具有 万元的注册资金, 具备 万元的经营资金筹措能力;拥有 吨的粮食仓容, 租借 吨的粮食仓容,具有必要的其他仓储设施;具有质量检验人员 名,质量检验仪器 件(主要仪器名称 、 、 、 、 、 、 );具有保管人员 名;计量工具 件。
本申请者承诺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依法从事粮食收购活动,依法履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规定的粮食经营者的各项义务。告知售粮者或者在收购场所公示的粮食品种、质量标准和收购价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损害农民和其他粮食生产者的利益;及时支付售粮款,不拖欠;不代扣任何款项;建立粮食经营台帐,定期向收购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有关粮食收购、销售、库存等经营数据;在粮食储存、运输、销售等经营活动中执行国家卫生标准;保持必要的库存量,必要时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宏观调控,按国家要求承担应急任务,依法接受监督检查。现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申请粮食收购资格。
特此报告。
申请者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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