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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办理了临时异地就医备案,当住院达到大病报销起付线后大病报销比例是否会降低

  • 时间:2026-08-25 16:44:57
  • 来源:市12345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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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一定水平的住院、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病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进行再报销,起付标准为1.6万元,封顶线为50万元,个人负担1.6万元以上至8万元部分报销60%,8万元以上至15万元部分报销70%,15万元以上至50万元部分报销80%。办理临时就医备案的可以在医院持卡结算;门诊和住院按照本市相应报销比例下调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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