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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黑户但已生子,如何办理新生儿落户

  • 时间:2022-11-08 11:15:52
  • 来源:连云港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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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信息

母亲黑户如何办理新生儿落户

二、部门信息

江苏省连云港市公安局人口支队

三、窗口办理

各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否

办理地点:各地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夏季:8:30-12:00,15:00-18:00;冬季:8:30-12:00,14:30-18:00)

咨询方式:电话咨询0518-81861150

四、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群众

受理条件:父母户籍在连云港

五、办理材料

女方应至原籍或经常居住地申请落户;

新生儿出生申报登记办理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父母一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一方的结婚证(非婚生的提供非婚生育说明)

六、办理流程

到户籍所在派出所申请办理

七、办理时限

7-14个工作日

八、收费情况

暂无

九、审批结果

暂无

十、法律依据

《连云港市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  新生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新生儿)出生后1个月内,按照随父或者随母自愿落户的原则,应当由新生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新生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生医学证明;

(二)父母一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父母一方的结婚证(非婚生的提供非婚生育说明)。

十一、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电话咨询0518-81861150       

监督投诉方式:电话投诉0518-81861150

十二、政务服务网链接

暂无

十三、是否支持在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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