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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对婚假、产假是如何规定的?

  • 时间:2017-08-24 12:00:04
  • 来源:教育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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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3天的基础上,延长婚假10天,共13天。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30天,共12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以上规定的假期。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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