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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12498411/2003-00235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发文日期 2003-03-19
标 题 关于对在连投资重点客商实施直通卡服务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03〕3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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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在连投资重点客商实施直通卡服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市投资环境,努力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环境和氛围,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在我市实际到帐外资100万美元、内资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境内外重点投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和常驻连云港市的企业日常管理负责人提供“直通卡服务”,为在连重点客商提供工作、生活等方面的便利服务,请各有关方面认真执行。

二○○三年三月十九日


连云港市重点客商直通卡服务内容

一、投资服务:

(一)持卡人可以得到引资洽谈人、合作方或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全程代办,市、县审批中心(办公室)提供的一条龙跟踪服务。

(二)持卡人在投资项目举办过程中遇到重大困难和问题时,可以直接向市分管领导反映。

(三)持卡人向市政府或有关部门(单位)推荐项目、介绍客商时,可以优先安排接待。

二、医疗保健:

(一)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内部设立重点客商医疗体检保健中心,中心对持卡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持卡人就医时由导医工作人员全程陪同,并帮助办理检查、取药、住院等手续。

(二)开展高级保健工作,为持卡人提供私人保健医生、制定个人保健计划、开通健康咨询电话5605222、5605092及预约等中介服务。

(三)在定点医疗单位设立贵宾病房,提供优质医疗和护理服务。

(四)为持卡人提供健康体检服务,建立健康档案。

三、子女入学:

(一)优先为持卡人子女解决幼教、义务教育阶段入学问题。

(二)优先为持卡人子女解决中途转学的名额。

(三)义务教育阶段,持卡人子女入学收费享受居住地居民子女同等待遇。

四、道路收费:

持卡人驾车或乘坐所在企业的小型汽车通过连云港市境内所有收费站(高速公路收费站除外),可持卡提前办理优惠月票。

五、车管业务:

(一)在连云港市车辆管理所设“重点客商直通卡服务”办事窗口,确保优先快速办理;

(二)在连云港市车辆管理所设立客商求助热线电话(5404864),为客商及时提供车管业务服务;

(三)持卡人换领驾照时,自行办理的由车管所派专人接待,集体办理的实行上门服务,优先安排换照手续;

(四)外国和港、澳、台地区客商持国际驾照换领本地驾照的一律实行电话预约、上门服务。

六、交通违章处理:

(一)持卡人驾车或乘坐其所在企业专用车辆,出现一般情节交通违规,一律不予处罚,经教育后放行;

(二)持卡人驾驶或乘坐其所在企业专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对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轻微事故,一律当场调解;发生适用普通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具备结案条件的,在第一个工作日内安排调解,尽快结案。

七、旅游服务:

持卡人凭卡到我市民营景点以外的所有景区(点)参观游览时,经核对后可免费放行;持卡人带队到上述景区(点)参观游览时,同行人员可享受门票八折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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