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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12498411/2005-00334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05-10-20
标 题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陇海步行街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05〕16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陇海步行街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时 效 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连政发〔2018〕11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文件下载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陇海步行街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陇海步行街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争创国家级文明商业示范街,根据《连云港市陇海步行街综合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陇海步行街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王 华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主任:谢品江    市经贸委副主任、市贸易发展办公室主任

      魏 勤  新浦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公方才  市公安局副局长、市委610办公室主任

        钟伯勋    市城管局副局长、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局副局长

李东阳  市房管局副局长

张义成    市环保局副局长

吴宜澎   市物价局局长助理

朱延彪  市地税局副局长

孙亚华  市国税局副局长

肖开山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张守伦  连云港工商局副局长

夏 阳  连云港质监局副局长

宋建华  市规划局局长助理

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魏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在管理委员会和新浦区政府领导下,按照《连云港市陇海步行街综合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要求,具体负责陇海步行街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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