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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12498411/2016-00141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6-04-14
标 题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16〕3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市政府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3月11日市政府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序号起草单位拟定名称针对事项涉及部门制定依据拟完成时间备注1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医疗救助市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计委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
时 效 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连政发〔2018〕11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文件下载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市政府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11日

 

 

 


市政府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序号

起草单位

拟定名称

针对事项

涉及部门

制定依据

拟完成时间

备注

1

市民政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医疗救助

市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卫计委等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3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苏政办发〔2015135号)

201610

 

2

市地震局

连云港市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规定

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

市国土局、建设局、规划局、公安局、城管局、地震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的决定》

20166

 

3

市建设局

连云港市用户燃气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规范用户燃气设施安装、运行维护及使用,预防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发生

市建设局、工商局、质监局等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定》等

20169

 

4

市经信委

连云港市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

对现有信用管理流程重新疏理再造,增强对社会法人和自然人失信惩戒的有效性

全市负有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139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00号)

20166

 

序号

起草单位

拟定名称

针对事项

涉及部门

制定依据

拟完成时间

备注

5

市城管局

连云港市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市区范围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和管理

市城管局、国税局、物价局、财政局、住房局、建设局

《江苏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工〔200960号)

20167

 

6

市质监局

连云港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

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市质监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016年8月

 

7

市住房局

连云港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

规范行政区域内投入使用房屋的修缮、改造安全管理,危险房屋管理,房屋安全鉴定管理以及房屋白蚁防治管理等。

市建设局、住房局、教育局、文广新局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1612

 

市人社局

连云港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细则

工伤保险、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主体等

市财政局、建设局、安监局、总工会等

《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2016年2月

 

市法制办

连云港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规范政府规章制定行为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

2016年4月

 

10

市法制办

连云港市政府合同管理暂行规定

规范管理政府合同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

2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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