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府文件> 失效文件
索 引 号 k12498411/2015-00846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5-12-12
标 题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优化镇村布局规划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15〕182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优化镇村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14〕43号)精神,根据近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引导我市城乡空间结构优化,规范农村居民建房,提高镇村规划建设水平,现就加快全市优化镇村布局规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 效 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连政发〔2018〕11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文件下载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全市优化镇村布局规划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优化镇村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苏政办发〔2014〕43号)精神,根据近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引导我市城乡空间结构优化,规范农村居民建房,提高镇村规划建设水平,现就加快全市优化镇村布局规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15年年底前形成初步方案,2016年5月底前,完成各县、区、管委会优化镇村布局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2016年6月底前完成市、县规划成果报省住建厅备案,为科学有序引导我市村庄布局优化提供法定依据。

  二、主要目的和基本任务

  (一)主要目的:推进城乡空间优化和土地综合整治,保护基本农田,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推进乡村集约建设,科学引导村民建房,避免过程性浪费;引导公共资源配置和公共财政投向,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

  (二)基本任务:现状分析与上轮规划实施评估;对自然村庄进行分类,结合原有形态进一步优化镇村布局,合理确定规划发展村庄;提出差别化的建设引导要求,明确配套设施建设标准。

  三、工作要求

  (一)工作程序

  以乡镇(涉农街道)为基本编制单元,按照村级酝酿、乡镇统筹、市县批准、省厅备案的程序进行。 
    1、村级酝酿:由行政村村委会在充分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酝酿提出重点村、特色村规划布点建议
    2、乡镇统筹:由乡镇(涉农街道)人民政府统筹各行政村规划布点建议,结合现状自然村庄价值评估,综合考虑公共服务覆盖水平等因素,形成乡镇(涉农街道)的优化镇村布局规划方案
    3、市县批准: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工办、城乡建设、国土、农业、交通、水利、环保等部门,在科学论证和充分尊重乡镇意见的基础上,统筹考虑省市重点中心镇和美丽乡村建设,汇总形成市区或县域镇村布局规划,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4、省厅备案:规划成果经市、县政府批准后,由市规划局汇总后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

  (二)明确分工

  中心城区镇村布局规划由市规划局统一指导,海州区、连云区、开发区、云台山景区、徐圩新区、高新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负责组织实施规划编制工作;三县一区(赣榆区)政府是组织推进各地优化镇村布局规划工作的责任主体,由各县、区委托相应资质规划编制单位组织编制,确保做到思想重视、保障到位、工作扎实、高效推进。规划编制经费应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

  四、督促检查

  由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规划、建设、国土、农业、交通、水利、环保等部门协调配合,切实加强对全市优化镇村布局规划编制进度的督查检查,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重视不够、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11日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