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府文件> 失效文件
索 引 号 k12498411/2015-00068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5-04-23
标 题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15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15〕59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市政府2015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市政府审议。
时 效 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连政发〔2018〕11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文件下载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2015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市政府2015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并按程序报市政府审议。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3日

 

市政府2015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序号

  起草单位

  拟定名称

  制定依据

  备注

  1

  市文广新局

  连云港市文物保护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

 

  2

  市民政局

  连云港市地名管理办法

  《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

 

  3

  市国土局

  连云港市市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等部委《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

 

  4

  市建设局

  连云港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护保障管理办法

  《江苏省农民工权益保护办法》、《江苏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

 

  5

  市工商局

  连云港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

  《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省政府关于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6

  市住房局

  连云港市物业管理办法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

  修订

  7

  市安监局

  连云港市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修订

  8

  市规划局

  连云港市市区村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意见》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