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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12498411/2006-00638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06-09-08
标 题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06〕13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2006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时 效 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连政发〔2018〕11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文件下载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2006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八日

 

 

2006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

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2006年9月)

 

为营造清新、整洁、优美、怡人的城市环境和热烈、友好、开放、合作的办会氛围,更好地展示我市大开放、大开发、大建设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良好局面,全面迎接2006(第八届)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在我市举办,特制定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一、环境整治

(一)环境整治保障范围

对城区主次干道、街巷、居民区、城郊结合部、机场、车站、各旅游景区(点)、城区入口及“农洽会”参观点沿线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整治和保障,对“农洽会”会场周边、会议代表驻地周边及重点路段环境进行重点整治和保障。

市区重点整治53条道路、13个广场及7处景区(园区)周边环境。具体如下:

新浦地区:海宁路、朝阳路、海连路、解放路、幸福北路、盐河路、海昌路、通灌路、青年路、大庆路、建设路、巨龙路、苍梧路、绿园南路、郁州路、瀛州路、学院路、科苑路、东盐河路、港城大道(新浦段)、花果山路、龙河(市民)广场、人民广场、新世纪广场、郁洲广场、滨河广场、幸福广场、凌州广场、海宁广场和花果山景区等21条道路、8个广场、1处景区。

海州地区:幸福路、新建路、海宁西路、海连西路、朝阳西路、盐河南路、瀛州南路、江化北路、东风路、花园路、新牛公路(海州段)、朐阳门广场、孔望山景区等11条道路、1个广场和1处景区。

连云地区:海棠路、中山路、大港路、中华路、海滨大道、国展路、院前路、西园路、东园路、龙门路、湖阳路、港城大道(连云段)及平山转盘、核电南路、连高公路、西大堤及东西入口广场、国展中心广场、在海一方广场、连岛海滨旅游度假区等14条道路、3个广场和1处景区。

开发区:黄河路、昆仑山路、珠江路、长江路、松花江路、新光路、泰山路、开发区西入口广场、出口加工区、宋跳高新区、大浦化工区、临港产业区等7条道路、1处广场和4处工业园区。

(二)环境整治保障时间

主要分为两个阶段:

整治阶段(91日—920日),对影响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和普遍性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重点保障阶段(921日—925日),对城区市容环境实施重点管理,确保会议期间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三)环境整治内容、要求及职责分工

1.集中整治违章占道。全面清理城区主次干道、窗口地段占道摊点、占道堆放、占道修理加工、店外经营、店外摆放等现象。各类摊点群应摆放整齐有序,设施整洁美观。非机动车停放整齐、有序。(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2.加强环卫保洁和环卫设施管理。主次干道实行一日两清扫、18小时保洁;加强各旅游景区(点)、居民区、农贸市场、城郊结合部的环卫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垃圾日产日清,无积存、暴露垃圾,无散放垃圾点和卫生死角;做好公厕、垃圾中转站、垃圾桶(池、房)、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的设置、更换、修复、清洗工作;集中清理整治道路两侧视觉范围内的拾荒点。(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开发管委会、市旅游局、市工商局)

3.整治违法建设、违章搭建。拆除城区主次干道两侧违法建筑,清理道路两侧及其交叉口视觉范围内各类违章搭建。(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

4.整治户外广告及店招店牌。对破损、陈旧和空置等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设施及店招店牌进行整治,及时维修、更新或拆除。及时清理在各类设施上违章发布的横幅、条幅等。(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旅游局、市城管局)

5.全面治理“三乱”小广告。集中清除主次干道两侧建(构)筑物立面、各类公共设施、电力及通讯设施、公交站亭等交通设施及路名牌等表面“三乱”小广告污迹,对“三乱”小广告污迹实施近色覆盖;加大对制假办证“三乱”小广告行为人的查处力度。(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连岛海滨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云台山景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旅游局、市交通局、海通集团、市供电公司、市电信局、市邮政局、市民政局、各通讯经营单位、沿街建筑物及设施主管部门)

6.加强沿街建设、拆迁工地及待建地块围挡管理。沿街建设、拆迁工地、待建地块须设置实体围墙、景观围墙或彩钢板围墙,配备必须的冲污设施及沉淀池,硬化工地出入口,无运输渣土车辆带泥上路、抛洒滴漏、污染道路现象。(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建设局、市拆迁办)

7.加强道路交通秩序和设施管理。机动车停放有序,无乱停乱放现象;无农用车、畜力车进城现象;刷新道路标线,刷新各类护栏、隔离栏,更换、修复缺损的交通设施;及时清洗各类公交车、出租车车体,确保车体内外整洁、干净,交通岗(亭)、公交站亭、交通标示牌整洁美观。(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海通集团)

8.加强公用设施和绿化养护管理。道路路面平整,无坑凹、积水现象;路牙整齐完好,无缺损、歪斜现象;各类窨井口(盖)完好,无破损、隆起及凹陷现象;路灯完好率达标,确保按时开灯亮化;对缺损的市政公用设施及时进行更换、修复,对坑洼不平的人行道板进行整修,对道路两侧裸露地面实行硬化或绿化,对绿化带进行修剪,及时清理绿化带杂草和垃圾。对变电箱、信箱、路牌、指示牌等及时进行刷新。(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旅游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国土局、市民政局、市邮政局、供电公司、相关单位)

9.积极推进刷新美化和夜景亮化项目建设。对主次干道陈旧的建构筑物实施刷新美化,采取措施,加快2006年度尚未完成的楼体刷新、夜景亮化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在农洽会前提前完成一批项目,增强城区美化亮化效果。(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城管局、市相关责任主管部门)

10.重视景区环境整治。抓好各景区进区道路、出入口、景区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切实落实卫生保洁制度;对景区内经营摊点实行集中、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旅游局)

11.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及河道治理抓好油烟污染、施工噪音扰民等环境污染的治理;及时清理市区河道、水面漂浮物和岸坡、涧沟垃圾,对新浦地区的盐河、龙尾河实施调水冲污。(责任单位:各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水利局、市环保局)

12.加强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和对算命、占卦、强讨现象的整治,确保“农洽会”会场周边、会议代表驻地周边、窗口地段无流浪乞讨人员和算命、占卦、强讨现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

二、环境渲染

(一)环境渲染重点区域及形式

环境渲染的区域:城区主要道路、广场、窗口繁华地段及会场周边等。白天环境渲染以临时性户外广告为主,晚间环境渲染以城市空间亮化、楼体亮化和户外广告霓虹灯亮化为主。

(二)环境渲染项目

1.临时性户外广告渲染:在主要道路、广场、窗口繁华地段及会场周边设置气球、拱门、过街横幅和大型广告牌等(见附表)。

2.夜景亮化渲染:开启所有城市空间照明灯光设施;开启已建成的楼体亮化设施、户外广告霓虹灯亮化设施;开启市民广场、滨河广场、核电专家村、国展中心广场及开发区西入口喷泉。

(三)渲染时间

大型户外广告牌、灯箱广告、过街横幅等渲染项目于9月12日前设置到位;鲜花于9月19日前摆放到位;气球、拱门等渲染项目于9月21日前设置到位;亮化设施自9月21日至24日开灯亮化,具体亮化时间为每天19:00至22:30。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县、区政府和市各相关部门要组成得力的环境整治保障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早抓难点问题整治,先难后易,序时推进。对违法建设、违章搭建的拆除、各类工地围挡设置、广告设施的整治、积存生活、建筑垃圾清理等周期较长的整治项目要提前进行整治,确保环境整治和环境渲染任务的落实,达到预期效果。

(二)履行职责,明确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环境整治和环境渲染工作面广量大,任务重,要求高,涉及部门多,各县区政府、市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配合联动的原则,加强工作的协调,主动配合,互相协作。各区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能,统筹辖区环境整治和环境渲染工作。市各相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和承担的任务,主动作为,重在抓落实。市建设局要安排对供水、供气设施的维护、维修,确保会议期间正常供水、供气。市供电部门要及时维护、维修供电设施,确保会议会场、活动场所、代表住宿宾馆正常供电。各通讯部门要确保通讯畅通。

(三)认真督查。市城管局作为环境整治和环境渲染的综合指导、协调部门,要对照环境整治、渲染要求,积极进行督查推进,督促相关区、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确保环境整治和环境渲染任务的落实。市建设局在做好具体承担的环境整治和环境渲染任务的同时,负责对市区建设工地设置围挡和市区鲜花摆放任务的督促落实。市拆迁办负责对市区拆迁工地设置围挡任务的督促落实。市气象局负责对市区气球设置任务的督促落实。

9月20日前后,市政府将组织对各单位环境整治、环境渲染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附件:2005年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环境渲染任务表

 

 

 

 

 

 

附件:

 

2006(第八届)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

环境渲染任务表

 

地区

渲染

项目

设置

数量

设 置 地 点 及 责 任 单 位

设置时间

督查单位

拱门

5座

市民广场1座、苍梧绿园1座(市建设局);龙河广场1座(新浦区政府);

花果山景区松门东侧1座(市旅游局);云台宾馆1座(组委会接待组);

9月21日-24日

市城管局

气球

8只

龙河广场4只(新浦区政府);市民广场4只、苍梧绿园北门4只(市建设局);

9月21日-24日

市气象局

门头

横幅

1条

云台宾馆1条(组委会接待组)

9月20日-24日

市城管局

大型广告牌

4块

宁海立交桥南侧高速路口1块(市交通局)海连西路蔷薇河大桥西侧1块(海州区政府)

9月15日-24日

市城管局

灯箱

广告

160面

苍梧路云台宾馆门两侧40面、海连中路(海昌路以东)40面、海连东路(郁洲路以东)40面(新浦区政府);

9月15日-24日

市城管局

灯杆

挂旗

30杆

瀛洲路(朝阳路-宁海立交桥)30杆(120面)(新浦区政府)

9月15日-24日

市城管局

鲜花

2-3万盆

龙河、市民广场2万盆(市建设局);

入住宾馆各1000盆(组委会接待组);

9月19日-24日

市建设局

 

拱门

6座

连岛浴场入口1座(连岛度假区管委会);国展中心广场4座、神州宾馆1座(组委会接待组);

9月21日-24日

市城管局

气球

26只

平山转盘6只(连云区政府); 国展中心广场16只、神州宾馆4只(组委会接待组);

9月21日-24日

市气象局

门头横幅垂幅

34条

神州宾馆1条、北崮山庄1条、明珠万豪大洒店1条、国展中心30条(组委会接待组);

9月20日-24日

市城管局

大型

广告牌

3块

平山转盘东北角1块、大港路1块(连云区政府);国展中心南海棠路东侧1块(金海投资公司);

9月15日-24日

市城管局

灯箱

广告

130面

海棠路60面、中山西路40面、大港路30面(连云区政府)

9月15日-24日

市城管局

灯杆

挂旗

27杆

神州宾馆门口12杆、海滨大道15杆(连云区政府);

9月15日-24日

市城管局

过街彩旗

50挂

海棠路50挂(连云区政府)

9月20日-24日

市城管局

电子

显示屏

1块

国展中心大屏幕滚动播出(组委会接待组)

9月21日-24日

市城管局

鲜花

3.1万盆

平山转盘1万盆(连云区政府);神州宾馆1000盆、国展中心2万盆(组委会接待组);

9月19日-24日

市建设局

 

 

 

海州

地区

 

 

 

海州

地区

拱门

1座

朐阳门广场(海州区政府)

9月21日-24日

市城管局

气球

4只

朐阳门广场2只、秦东门转盘2只(海州区政府)

9月21日-24日

市气象局

过街

横幅

6条

幸福南路、新建路各3条

(海州区政府)

9月15日-24日

市城管局

大型

广告牌

1块

蔷薇河大桥西首1块(海州区政府)

9月15日-24日

市城管局

鲜花

1000盆

朐阳门广场(海州区政府)

9月19日-24日

市建设局

气球

4只

开发区转盘4只(开发区管委会)

9月21日-24日

市气象局

大型

广告牌

1块

新光路与港城大道交叉口西侧1块(开发区管委会)

9月15日-24日

市城管局

灯杆

挂旗

200面

港城大道徐连高速立交桥以东200杆(400面)(开发区管委会)

9月15日-24日

市城管局

鲜花

2万盆

开发区转盘(开发区管委会

9月19日-24日

市建设局

市境内

高速公路电子广告


高速公路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

9月21日-24日

市交通局

市区内

车体广告

所有

出租车

所有出租车尾窗都贴宣传标语

9月12日-24日

市交通局

备注

1.灯杆挂旗广告、高炮广告、大型落地广告牌广告、灯箱广告画面要求全部使用红底黄字制作,字体要尽可能地大一些,以提高渲染效果;

2.宣传内容由市委宣传部统一提供,各区广告画面小样要送组委会审查后再制作画面,组委会联系电话5402222;

3.各会议代表入住宾馆要在宾馆大厅内设置小型落地欢迎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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