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政府文件> 失效文件
索 引 号 k12498411/2013-00019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3-01-28
标 题 关于成立连云港港口碍航养殖捕捞长效管理机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13〕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加强对连云港港口碍航养殖捕捞的长效管理,保障主体港区航道正常通航运营,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连云港港口碍航养殖捕捞长效管理机制领导小组。
时 效 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连政发〔2018〕11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文件下载

关于成立连云港港口碍航养殖捕捞长效管理机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连云港港口碍航养殖

  捕捞长效管理机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连云港港口碍航养殖捕捞的长效管理,保障主体港区航道正常通航运营,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连云港港口碍航养殖捕捞长效管理机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丁建奇   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市港口管理局局长

副组长: 桂迎宝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徐圩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马忠标   市港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  包  振   连云区政府副区长

  李  明   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罗金一   连云港海事局副局长

  祁建庚   连云港公安边防支队参谋长

张  健  江苏公安边防总队海警支队第三大队大队长

  朱从富   连云港港口集团副总裁

  曹恩广   连云港引航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港口管理局,负责港口碍航养殖捕捞联合清理行动的组织、协调以及方案制定等日常工作,马忠标兼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1.市港口管理局负责港口碍航养殖捕捞联合清理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考核和总结通报;2.连云港海事局、市海洋与渔业局、连云港公安边防支队、江苏公安边防总队海警支队第三大队等单位依法做好港口碍航养殖捕捞清理工作,定期开展联合清理行动;3.连云区政府负责渔民的宣传教育、安置补偿和维稳工作;4.连云港港口集团、连云港引航站参与清理行动,并负责做好清理行动勤务保障。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28日

扫一扫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