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04-00025 |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04-02-12 |
标 题 | 市政府关于下达2004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政发〔2004〕2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现将2004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 ||
时 效 | 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连政发〔2018〕11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载 |
市政府关于下达2004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2004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务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4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围绕打造“海滨风光、山城相拥、碧水环绕、以链串珠、绿色生态、现代港城”六大城市特色,重点抓好路桥广场、房地产、公用事业、景区景点、水环境以及园林绿化、美化亮化等七大类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41.8亿元。与往年相比,今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更多,资金投入更大,质量标准更高,项目涉及面更广。各责任单位必须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要抓紧研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进度计划,层层分解落实目标责任,切实加大督查推进力度,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要严格把好工程质量关,所有建设项目从规划设计到施工都要严格按照建设程序进行,达到规划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努力建成精品工程。市政府将定期进行检查,年底对各责任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比。
附件:2004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务表。
二○○四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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