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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12498411/2011-00138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1-06-27
标 题 关于成立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11〕10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组长张同生、副组长吴瑕。筹建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连云港市东方农村合作银行,庞跃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时 效 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连政发〔2018〕11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文件下载

关于成立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推进我市农村金融改革步伐,更好服务沿海开发和全市经济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连云港东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同生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吴  瑕  江苏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

成  员:苏  锋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陆效虎  市财政局副局长,赣榆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扶贫)

  王方安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陆其俊   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

  黄斌斌   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朱延彪   市地税局副局长

  华宏铭   连云港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杨国清   中国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殷路鸣   连云港银监分局副局长

  庞跃庆   连云港市东方农村合作银行董事长

  筹建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连云港市东方农村合作银行,庞跃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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