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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12498411/2012-00073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2-02-28
标 题 关于开展架空电力线路附近树木清理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12〕2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近年来,我市因电力线路附近树木刮碰、压断电力线路引发的跳闸、倒杆断线事故频繁发生,严重影响了企业安全生产和居民正常生活。为保证我市电力架空线路安全、正常运行,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架空电力线路附近树木清理专项整治活动。
时 效 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连政发〔2018〕11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文件下载

关于开展架空电力线路附近树木清理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因电力线路附近树木刮碰、压断电力线路引发的跳闸、倒杆断线事故频繁发生,严重影响了企业安全生产和居民正常生活。为保证我市电力架空线路安全、正常运行,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架空电力线路附近树木清理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强化责任主体,落实整治措施,集中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清除影响电力设施运行、危及人身安全的各种隐患,确保电网运行安全、稳定、可靠,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上旬)

  各县区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工作部署,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编制工作方案,层层布置落实。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开展架空电力线路附近树木清理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威胁电力设施安全的危害性;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依法护电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切实增强参与和支持专项整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整治清理阶段(3月中旬-4月下旬)

  各县区对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的所有安全隐患逐项排除,确保10千伏电压等级架空电力线路两侧边导线向外延伸10米形成的平行带内无意杨、泡桐等速生树木;35千伏至110千伏电压等级架空电力线路两侧边导线向外延伸15米形成的平行带内无意杨、泡桐等速生树木;220千伏电压等级架空电力线路两侧边导线向外延伸20米形成的平行带内无意杨、泡桐等速生树木;500千伏电压等级架空电力线路两侧边导线向外延伸25米形成的平行带内无意杨、泡桐等速生树木;确保上述范围外已明显危及电力线路安全的超高树木得到及时清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上旬)

   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等形式对各县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被动、措施不力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市架空电力线路附近树木清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架空电力线路附近树木清理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由市政府副市长施炎同志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陈辉东同志、市经信委主任徐毓敏同志、连云港供电公司总经理陈宏钟同志任副组长,各县区政府,市经信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文广新局、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城乡建设局、连云港工商局、中国电信连云港分公司、连云港供电公司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经信委,由市经信委主任徐毓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经信委副主任陆体洋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县区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抓好本辖区内的专项整治活动;市经信委要搞好专项整治活动的牵头协调和专项整治活动组织验收工作;连云港供电公司要搞好业务指导,把好质量关口,协助市经信委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市安监局要做好电力设施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市公安局要做好专项整治的安全保卫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影响专项整治活动正常开展的不法行为。市林业局、水利局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各县区做好相关整治工作。

  (二)坚持依法整治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严格查处阻挠、妨碍电力设施隐患整改工作的行为。对规定时限内,拒不清除违规树木的单位和个人,由执法管理部门依法强制执行;对拒绝、阻碍和侮辱殴打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安全稳定

  在树木清理工程中要切实采取安全措施,每个清理小组要保证有一名供电所人员协助配合,防止因施工不当造成人身伤害或线路跳闸、倒杆断线等安全事故。要深入走访每一户被砍伐户,认真做好被砍伐户的思想工作。切实从被砍伐户利益出发,对能移植的树木尽量安排移植,努力减少树木清理工作给被砍伐户造成的损失。

  (四)加强督查考核

  在集中整治活动期间,各县区要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2012年5月10日前,各县区要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资料上报市架空电力线路附近树木清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2012年5月底进行检查验收和考核。市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另行制订下发考核奖励办法。

  (五)建立长效机制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依法建立电力设施保护长效机制,健全电力企业内部的防范网络和社会防控体系,充分调动各种防范资源,强化综合防护措施,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在安排植树计划时,要制定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的防范措施,并将植树计划与防范措施一并下达。明确专人开展架空电力线路通道清畅工作,并对架空电力线路通道定期进行巡查;建立完善检查考评机制,层层进行考核,将架空电力线路通道清畅工作纳入到政府平安电力创建工作进行考核。

  各县区整治工作方案于3月10日前上报市架空电力线路附近树木清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马士旭,电话:85825273,邮箱:lygjmwdl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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