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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12498411/2006-00657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06-10-23
标 题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06〕160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9]20号)、《中共连云港市委、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通知》(连发[2003]7号)以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纪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时 效 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连政发〔2018〕11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文件下载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

 

市审计局: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9]20号)、《中共连云港市委、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通知》(连发[2003]7号)以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纪委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连委办发[2001]13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赣榆县委原副书记、县政府原县长陈良灵等7名同志作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进行审计,请你局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名单

 

  

二○○六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

 

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名单

 

1.赣榆县委原副书记、县政府原县长陈良灵;

2.海州区委原副书记、区政府原区长滕雯;

3.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党组书记、主任俞向阳;

4.市农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周诗泉;

5.市文化局原党委书记、局长兼新闻出版局局长李祝征;

6.市房产管理局党委书记、原局长张义立;

7.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副主任、新亚欧大陆桥国际信息中心(市经济信息中心)主任、市信息产业局局长李振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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