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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12498411/2015-00456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5-06-30
标 题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连云港市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15〕10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为切实做好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和《江苏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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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国土资源局《连云港市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连云港市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9日  


  连云港市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和《江苏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科学防治、依法防治的方针,将以人为本理念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个环节,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为核心,强化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提高我市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二)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当地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有效规避灾害风险;坚持专群结合、群测群防,充分发挥专业监测机构作用,紧紧依靠广大群众全面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谁引发、谁治理,对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明确防灾责任单位,切实落实防范治理责任。

  (三)工作目标。积极创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地质灾害隐患调查评价精度进一步调高,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全面监控;积极开展专群结合的监测预警,灾情、险情得到及时监控和有效处置;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造成直接威胁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治理;应急处置能力和基层防灾能力进一步增强,力争实现连续第十三年地质灾害零伤亡。

  二、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

  截至2015年5月,全市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突变型和地面沉降缓变型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市区云台山、锦屏山、北崮山、连岛,以及赣榆、东海、灌云等县区露采矿山宕口,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共计104处,其中较2014年新增2处,通过工程治理消除1处(高公岛村西山组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广泛分布全市20个乡(镇、街),威胁人口1372人,潜在经济损失约1.5亿元。

  1.崩塌、滑坡。主要分布在市区云台山地区及赣榆、东海、灌云等县区露采矿山宕口。市区主要分布在云台山、锦屏山、孔望山、连岛的废弃(关闭)矿山和工程建设切坡点。赣榆区主要分布于马山-夹谷山-祝其山、大小徐山、车夫山、银山等岗岭地区。东海县主要分布于西部安峰山、房山、平明山、磨山、羽山等岗岭地区。灌云县主要分布于伊山、南岗等地孤山残丘。其中连云区黄窝滑坡隐患点、开发区朝阳镇西山采石场崩滑隐患点、连岛安置小区崩滑隐患点、海州区南城镇东凤凰山东坡滑坡隐患点,连云区刘沟小区北侧山体滑坡崩塌隐患点以及连云区连高公路沿线滑坡崩塌隐患点处于加速变形破坏阶段,极易发生地质灾害。有关县区政府应予高度重视。

  2.地面塌陷。主要分布在锦屏磷矿和新浦磷矿。其中,锦屏磷矿塌陷区分东西两个矿区,地面塌陷的平面形态总体呈扁长带状,长1650-2100米,宽30-600米,目前处于缓慢下降趋势,周边山体已出现多次小型崩塌,威胁周边约100户、50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应引起高度重视。新浦磷矿采空区2013年曾发生地面塌陷,形成直径约100米,深度约50米塌陷坑,严重威胁浦发路、钢材市场及周边建设项目的安全,相关县区应高度重视,提早采取治理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地面沉降。根据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长期监测数据显示,在2005年以前我市地面沉降发育程度较轻微,仅在灌云县及灌南县局部地区存在小型地面沉降漏斗。2005年后,随着地下水开采量增加,地面沉降发展程度趋向严重化,在沂河及灌河两岸形成一个长条带沉降区域,灌南县城、堆沟港镇及灌云圩丰镇等地区累积沉降量超过400mm。2013-2014年我市地面沉降范围进一步扩大,而且有加速趋势,沂河、灌河两岸狭长地带及赣榆区海州湾沉降形势严峻,年沉降量普遍超过25mm,成为省内沉降速率最大的地区之一。灌云县、灌南县、赣榆区等地面沉降严重县区应切实做好地面沉降监测及防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我市地质灾害发育特征

  1.地质灾害多发生于山地丘陵和人类工程活动较多的地区。地质灾害以滑坡、崩塌类型为主,规模小至中等,突发性强。

  2.地质灾害发生时间季节性特征明显,地质灾害的发生频率与强降雨、极端气候同步,特别是汛期和连续降雨期间可能会引发大量的地质灾害。

  3.地面沉降范围进一步扩大,且呈加速趋势。

  四、2015年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一)防治重点地区

  1.滑坡、崩塌灾害防治重点区。市区云台山、北崮山、大岛山、连岛、凤凰山、锦屏山、孔望山、刘志洲山,灌云县大伊山、小伊山、官印山及东海、赣榆区部分低山丘陵地区的周坡是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地区。这些地区要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和巡查工作,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群测群防责任制,将监测、预防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

  2.地面塌陷灾害重点防治区。锦屏磷矿现已停产,应以防山体崩塌、防尾矿坝坍塌为重点;新浦磷矿塌陷区范围较大,地方政府要根据前期调查、勘查结果,划出地面塌陷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开展定期监测,发现险情,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危险区居民和财产转移,避免人员伤亡。

  3.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沂河、灌河两岸狭长地带及赣榆区海州湾等地面沉降灾害重点防治区应重点加强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建设,开展地面沉降的定期监测工作,开展重点地区及重要生命线工程的地面沉降监测与评估。积极组织协调水利、市政、建设等相关部门,调节地下水开采量,及时调整地面沉降严重区域市政管网选址、选线及土地利用、城市建设规划等,尽量规避地面沉降灾害对地方社会、经济建设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公布的《江苏省2015年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分布一览表》,我市共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36个,其中滑坡19个,崩塌16个,地面塌陷1个,是我市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各县区要突出重点,加强对本行政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进行排查,建立档案,公布于众,加强宣传,落实防灾责任,切实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分重要隐患点情况及防治措施建议如下:

  1.新浦磷矿采空区地面塌陷隐患点。该塌陷隐患点位于新浦磷矿采空区范围内,成因系地下磷矿资源开采,自磷矿开采以来,在采空区西侧已发生多次地面塌陷。2013年12月,在新浦磷矿采空区范围内发生的地面塌陷,形成一直径约100米,深度约50米塌陷坑,受塌陷坑边坡张力及软土滑动影响,塌陷坑东侧浦发路路面发现多条裂缝,影响道路通行安全,同时,位于浦发路东侧的钢材市场和其它建设项目,也在采空区范围之内,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目前,该处隐患点塌陷坑已基本填平,但尚未经过有资质单位进行稳定性评价。应落实以下防治措施:一是划定危险区,封闭浦发路北段,设立警示标牌,严禁无关人员出入,加强巡查、检查、监测,发放两卡,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和应急预案,在强降雨、长时间降雨或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做好受威胁人员的撤离工作。二是由海州区公开择优选择有经验、有实力的资质单位对浦发路、钢材市场及周边建设项目的安全性进行调查评价和科学论证,并根据调查评估的结论和建议,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选择科学有效的防治措施,对浦发路、钢材市场及周边已建项目进行合理处置;三是浦发路应在调查评价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确保道路和人员安全。

  2.南城镇凤凰东山东坡崩塌、滑坡隐患点。该隐患点位于南城镇凤凰东山东坡,系前期关停的露天采石宕口,关停之后未进行地质环境治理,存在严重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隐患。该隐患点近东西向破段西部后缘约15米处为寺庙,有房屋12间,常住3人,坡体进一步崩滑时将对其安全构成威胁。该隐患点边坡高陡,岩体破碎,顶部已出现滑塌,且有进一步滑塌的趋势,稳定性差。应落实以下防治措施:一是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标牌,提醒寺庙人员及香客注意安全,同时严禁无关人员出入险区;加强巡查、检查、监测,发放两卡,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和应急预案,如遇强降雨、长时间降雨或发现险情时,要立即组织实施受威胁居民的撤离工作。二是严厉打击该地段周边违法违规开山采石行为,停止坡脚开挖活动,并落实责任单位,聘请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实地详细勘查,编制隐患区域治理方案,落实治理资金,按照相关程序批准后实施,以彻底消除该处地质灾害隐患。

  3.连云区海州湾街道营山社区刘沟滑坡、崩塌隐患点。该隐患点形成的临空面为停采多年的露天采石宕口边坡,坡体岩层构造节理裂隙发育,且部分坡段为顺向坡,坡顶后缘发育有2条与坡体平行的直立状控张裂缝,裂缝最长处约80米,宽约0.5-1.2米,最深处大于5米,坡顶裂缝有进一步发展扩大趋势,稳定性差,在雨水冲刷下,极易发生崩滑,严重威胁下方23户居民,约12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应落实以下防治措施:一是落实治理资金,加快受威胁居民的搬迁安置工作,并根据《连云港市连云区海州湾街道营山社区刘沟小区崩塌、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应急治理工程设计》,择优选择有实力、有经验的施工单位,按相关程序报批后,对该隐患点进行工程治理、消除隐患。二是针对该区域现状,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群测群防网络,提高警惕,加强监测,密切注意灾害发展趋势,同时做好对下方居民应急避险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工作,并建立应急预案,明确险情突发时人员撤离路线和安置地点,如遇强降雨、长时间降雨或发现险情时,要立即组织实施受威胁居民的撤离工作。

  4.朝阳镇西庄村(西山采石厂关闭塘口)滑坡、崩塌隐患点。该隐患点位于朝阳镇西庄村西侧,由于前期开采不规范,形成高陡边坡,矿山关闭后,未进行地质环境治理,存在严重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目前,朝阳西山采石塘口至少有5处地裂缝,长约190米,裂缝宽度一般为0.2-0.5米,最宽处达1m,以宕口上方最靠近边坡的裂缝为最宽,裂缝深度多在3m以上。在汛期强降雨冲刷下,极易形成突发性的山体崩塌、滑坡,威胁到前缘约30米范围内民房的安全,受威胁人数35人,潜在经济损失约1000万元。2014年年底,经申报,朝阳镇西山采石场滑坡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成功获批为2014年度特大型地质灾害防治中央财政补助项目,获得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400万元。应落实以下防治措施:一是市开发区管委会要尽快划定危险区,设立警示标牌,严禁无关人员出入险区;二是加强巡查、检查、监测,发放两卡,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和应急预案,如遇强降雨、长时间降雨或发现险情时,要立即组织实施受威胁居民的撤离工作;三是根据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的《连云港市花果山国家地质公园北侧特大型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与设计》,尽快落实配套资金,公开择优选择有实力、有经验的施工单位,按照相关程序批准后实施工程治理,以消除隐患。

  (三)重点防范期

  集合我市地质灾害发生规律和特点、市域降雨特点趋势和历年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发展情况,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6-9月,其数量与降雨量、降雨强度和极端气候有着直接关系。各县区要提前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及时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确保安全度汛。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各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各县区政府要逐级建立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街道、乡(镇)政府分管负责人及主管部门负责人任职谈话、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区政府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中玩忽职守,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行政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各县区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防治经费重点用于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与工程治理、搬迁避让、装备与管理能力建设。各县区财政投入地质灾害防治资金情况将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考核和将来申报中央、省财政资金扶持项目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巡查监测,提高预警能力。各县区要认真落实汛前巡查、汛中排查、汛后核查制度,组织经常性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巡回检查,及时掌握灾害体的发展变化情况,更新完善以乡镇村组、社区居委会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网络。各县区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健全完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地质灾害灾情统计、速报制度等规定。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要逐区逐点落实监测责任主体和监测责任人员,并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预报设备和工具。

  (四)强化应急管理,减少因灾损失。各县区要及时编制发布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逐点制定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逐人逐户发放防灾责任卡或防灾明白卡。有条件的县区应针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应急避险演练,特别是要开展以受威胁群众为对象的应急演练,让群众了解掌握预警信号和逃生路线,确保遇险时人员能有序快速撤离,提高受威胁群众的临灾避险能力。各县区要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充实地质灾害应急技术人员,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和专业设备,形成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要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准备工作,一旦出现险情或灾情,各地要迅速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夯实工作基础,提高防灾意识。各县区政府要加快推进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和应急四大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加大地质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着力提高群众识灾避灾、自救互救能力,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六)坚持部门联动,协同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发改、经信、教育、民政、国土、建设、住房、交通、铁路、水利、卫生、安监、电力监管、旅游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部门之间要加强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力,进一步提高防灾减灾水平。

  市突发性地质灾害汛期值班电话:

  白天:85521010、15861231353

  夜晚:85521031、15861231353

  附件:连云港市突发性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体系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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