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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12498411/2012-00178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2-12-25
标 题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港口口岸人才发展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12〕200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连云港市港口口岸人才发展工程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时 效 根据《市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连政发〔2020〕95号),此文件已废止。 文件下载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港口口岸人才发展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连云港市港口口岸人才发展工程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25日

   

  连云港市港口口岸人才发展工程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人才立市战略,进一步推进三百引才工程,加强港口口岸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才在港口建设和临港产业发展中的第一资源作用,现就实施港口口岸人才发展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实施人才优先战略,以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现代化港口和临港产业为主线,以港口口岸高素质经营管理人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为重点,统筹推进港口口岸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促进港口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实施港口口岸人才发展工程遵循以下原则:

  --以支撑发展为基点。围绕港口科学发展确定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与政策措施,实现人才发展与港口发展的结构性协同与时序性协同,用港口科学发展成果检验人才发展效能。

  --以用好人才为根本。坚持人才优先、以用为本的政策导向,围绕用好用活人才来引进人才、培养人才,积极为各类人才干事创业和实现价值提供机会和条件。

  --以高端人才为引领。以增强人才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为核心,通过对港口口岸领域高层次、高技能专业人才和高素质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带动港口口岸人才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

  --以创新机制为保障。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相关人才政策,结合港口行业特点,围绕引进好、培养好、使用好人才,创新人才政策机制,完善人才服务体系,增强人才政策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不断激发人才创造活力。

  二、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根据一体两翼组合大港建设发展的需要,着力完善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的政策环境,持续推进人才资源整体开发,有效增加人才总量,着力优化人才结构,合理调整人才分布,逐步提高人才素质。用5年时间,围绕港口建设、运营管理、物流经贸、资本运作、信息金融等重点领域,通过外部引进和内部培养选拔等方式,在港口口岸企事业单位集聚一批相关知名专家和行业业务骨干,打造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人才高地。

  (二)主要任务

  1.大力引进创新团队和高端紧缺人才。依托港口建设、运营管理、物流经贸、资本运作、信息金融等港口发展重点领域以及相关科研项目,大力引进有项目、专利的高端人才为核心的创新团队,引导创新团队与攻关项目对接,加强创新团队管理与服务。加大紧缺人才开发力度,加快引进港口发展重点领域的紧缺人才,有效缓解人才紧缺对行业发展的瓶颈制约。创新人才引进政策,对引进的人才可给予一定额度科研项目经费资助,将其管理、技术、专利和科技成果作为要素参与分配;可根据自身条件和岗位需要,对其实施专业技术职务低职高聘;业绩贡献突出的,可破格评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帮助解决其社会保险及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相关问题。

  2.加速提升各类人才能力素质。建立健全校企联合培养机制,积极举办港口建设创新论坛、高级研修班以及各类学术技术交流活动,每年从全行业选拔40名左右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赴境外专题培训;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鼓励引导用人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培养经营管理人才,建立多层次、开放式的经营管理人才培养管理体系,并给予配套奖励;加大青年人才培训力度,支持青年人才开展课题研究、学术交流、学习深造等,并给予资助;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推进技能人才技术推广和传承,创建首席技师工作室;鼓励各级各类港口人才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积极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和培训,对获得博士和硕士学位的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3.加强有突出贡献人才激励工作。建立健全与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有利于激发人才活力的激励机制。对列入国家和省相关资助计划的人才及其项目,按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配套资助;鼓励在企业单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承包和技术入股等分配机制,用优厚待遇激励和留住人才;深入开展有突出贡献的专门人才和港口发展有功个人等评选表彰活动,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港口口岸人才发展重大成就和先进典型,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港口口岸人才发展良好氛围。

  三、保障机制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港口管理、人社、科技、财政等部门组成市港口口岸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港口管理局。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能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开展港口口岸人才引进、培养工作。市委组织部牵头抓总,研究起草港口口岸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政策,统筹协调港口口岸人才开发相关工作;市人社局负责港口口岸人才开发的政策实施,组织开展人才引进、培养等引才育才活动,组织实施港口口岸人才奖励、资助项目的审定等工作;市港口管理局负责港口口岸人才引进、培养计划编报及培养资助项目的申请受理工作;市科技局负责科技资助项目的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工作;市财政局根据审批情况,负责相关资金拨付工作。

  (二)建立健全资金投入机制。不断完善港口口岸人才投入机制,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每年安排200万元设立港口口岸人才发展基金,作为引导资金用于港口口岸人才开发工作。同时积极争取国家及省的资金扶持,接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的赞助或捐赠,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投入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市港口口岸人才发展基金实行专账核算、专项审批、专款专用。

  (三)建立健全评估督查机制。市港口口岸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适时对港口口岸人才发展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评估,确保港口口岸人才发展计划及时落实到位。加强对引进培养的人才进行考核评估,对承担项目的人才或人才团队做好跟踪培养工作,并对资助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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