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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12498411/2012-00137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2-08-30
标 题 关于转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沿海开发意见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12〕125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拟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沿海开发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执行。
时 效 根据《市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连政发〔2020〕95号),此文件已废止。 文件下载

关于转发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沿海开发意见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银行业金融机构

支持沿海开发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拟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沿海开发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30日

 

 

 

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沿海开发的意见

 

(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  2012年8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2〕65号)、《中共连云港市委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转型升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发〔2012〕10号)等文件精神,引导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机构)抓住当前货币信贷政策预调微调的有利机遇,加大对沿海开发、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经济转型升级等重点领域以及中小企业、三农等薄弱环节的资金投入,促进我市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领会金融支持沿海开发的重要意义

    二季度以来,国内外经济环境更加错综复杂,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家把稳增长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货币政策、信贷政策、外汇政策等金融管理政策也进行了预调微调。当前,我市正处于加快推进沿海开发的关键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资金供需矛盾仍然十分突出。各银行机构要认真贯彻国家稳增长的战略部署,紧紧抓住国家货币信贷政策预调微调和我市四大国家战略聚集的重大机遇,围绕全市推进沿海开发、加快转型升级的年度工作主题,妥善处理好增加信贷投放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以金融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着力提升金融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切实增加对沿海开发重点建设领域和临港重点产业的资金投入,改善三农、中小企业、创业就业等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为促进地方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围绕沿海开发,加大对重点关键领域信贷支持

全市银行机构要紧紧抓住当前我市沿海开发的重大机遇,围绕全市十二五发展规划和《连云港市沿海开发五年(2011-2015年)实施意见》,积极加强与沿海开发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的对接,加大对资质较好、还款来源有保障的融资平台的支持力度,及时保证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资金需求。一是加大对港口建设的信贷投入,重点支持30万吨级航道、防波堤工程、码头建设、疏港道路、港口综合服务设施、滩涂围垦等重点项目,提高港口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能力。二是积极支持产业园区建设,重点加大对市开发区、徐圩新区、赣榆临港产业区、灌云临港产业区、灌南临港产业区、东海开发区等六大千亿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切实提高沿海经济带承接项目、带动发展的能力。三是支持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和新型工业化发展,围绕双千双百工程,加大对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石化、冶金、物流等产业的信贷投放,促进产业规模化、特色化、集聚化发展。四是支持城市建设,加大对一心三极城市布局中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满足城市公用设施等建设的配套资金需求。五是加大对交通、电力、水利等基础领域的信贷投入,推动完善沿海开发各项基础设施。六是突出对现代服务业的支持,优先支持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和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互动发展。

各银行机构要积极向上级行汇报我市沿海开发进展,积极做好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争取上级行对我市的政策倾斜,全年贷款增速要高于本系统在全省和苏北地区的平均水平;地方性银行机构要充分发挥经营自主权独立的优势,积极完善促进贷款投放的管理机制,为扩充全市贷款总量多做贡献,地方法人机构贷款增长水平要高于全市贷款平均增长水平。各银行机构要加大对2012年初市委市政府向省级金融机构推介的200个沿海开发重大项目的对接落实力度,建立融资项目经理专人负责制,成立沿海开发专业服务团队组织协调推动。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要加强对金融机构银企合作项目落实情况的督促引导,实行按月监测、季度通报、全年考核,并利用再贴现、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为全市信贷投放增长提供支持。

    三、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加大对薄弱领域资金支持

各银行机构要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民生幸福工程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全力实施民生金融创新利民工程,重点开展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制建设年、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创新推进年和民生金融创新促就业推广年三项主题活动,加快解决农村金融服务不足、小型微型企业融资难等问题。一是健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制。以扩面和机制建设为核心,推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向县域、基层、小微企业延伸。各银行机构要组织营销人员深入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大型专业市场等一线,通过举办政策宣讲会、服务推荐会、项目对接会等活动,搭建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平台;认真落实金融服务项目经理制,指定客户经理为中小企业提供一对一金融服务;学习借鉴信贷工厂、德国IPC小微贷款等新型信贷模式,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贷款受益面。二是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各银行机构要把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作为重点,通过创新缓解农民抵押担保难问题,积极增加涉农贷款投放;支持东海县农村改革实验区建设,探索开展农村产权抵质押贷款方式创新,为重点涉农企业提供融资培育与金融服务。三是积极支持创业就业。各银行机构要继续加强对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大学生村官、妇女、贫困农户等特殊群体的金融支持。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要积极开展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机制建设年活动考核评比、中小企业和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工作,并将评比、评估结果与货币政策工具运用、荣誉表彰等相结合;要充分发挥全市小额担保贷款联席会议的牵头作用,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凝聚资源和政策合力,有效增加创业就业领域信贷投放。

    四、丰富金融工具,积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在稳健的货币政策时期,各银行机构要更加注重提升社会融资总量,充分发挥表外业务和债务融资工具的积极作用,加快拓展企业多元融资渠道。一是积极推动企业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市级各银行机构要通过举办政策推介会、建立企业储备库等措施,加大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通过银行间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帮助业绩优良、发展潜力大的中小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逐步实现优质企业通过金融市场开展直接融资、小微企业通过银行贷款进行间接融资的多样化融资格局。二是积极发展表外业务。按照突出重点、加强合作、防范风险、注重创新的原则,大力开办承兑、信用证、保函等传统型担保类业务,有效扩大表外授信总量;创新开展贷款转让、信托理财、海外直贷、协议付款、协议融资等贷款类表外业务,吸引国内外资金破解企业融资难题,弥补信贷缺口。三是积极帮助企业做好融资策划,通过资本运作、股权改造、兼并重组等方式,实现企业筹资多元化,优化企业融资结构。

    五、加快金融创新,提升金融服务功能

    各银行机构要根据沿海开发的金融需求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创新。对港口工程、交通水利工程以及钢铁、石化等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要积极通过银团贷款、联合贷款、信贷资产转让、信托理财等方式保证大额资金需求;努力构建适应港口物流企业发展需求的审批机制、风险定价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创新贷款抵质押担保方式,大力开办仓单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金融物流等产品,积极为港口物流行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针对大型优质企业稳定的供应链,对资质良好的上下游企业,要积极开办供应链融资,解决供应链条中的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探索和推广海域使用权质押、水域滩涂使用权质押、林权质押等适合沿海开发实际的信贷品种;加强服务于外向型经济的金融产品开发,创新出口信贷金融服务,积极开办远期结售汇、汇率互换、掉期等金融产品,促进外向型经济发展;推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住房、大型农机具、高效农业设施等抵质押贷款品种,促进现代农业发展。人民银行连云港市中心支行要加快推进信用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市有关部门实现信用信息互通共享,逐步扩大信用信息覆盖面;各银行机构要积极支持开展企业和个人非银行信息采集,完善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提高贷款审查审批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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