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15-00178 |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5-05-08 |
标 题 | 市政府关于印发第二届中国(连云港)丝绸之路国际物流博览会招展招商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政发〔2015〕5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第二届中国(连云港)丝绸之路国际物流博览会招展招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 ||
时 效 | 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连政发〔2018〕11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载 |
市政府关于印发第二届中国(连云港)丝绸之路国际物流博览会招展招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第二届中国(连云港)丝绸之路国际物流博览会招展招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8日
第二届中国(连云港)丝绸之路国际物流博览会招展招商实施方案
根据第二届中国(连云港)丝绸之路国际物流博览会(以下简称连博会)总体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招展招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展会概况
时间:2015年9月22日—24日,时间3天(具体时间如有变化,8月份连博会官网将提前通知)。
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工业展览中心(市开发区内)
主题:共建丝绸之路、创新物流价值
口号:新亚欧大陆桥东桥头堡、一带一路交汇核心区、上合组织共用出海口
规模:展览总面积3万平方米,其中室外约0.5万平方米。
二、展馆简介及展示内容
(一)展馆简介
连云港工业展览中心占地220亩,建筑总面积约8.3万平米,一层层高14米,共4个展厅;每个展厅7500平方米,最多可设450个标准展位;二层为多功能厅,包括入口检票大厅、展览大厅、多功能厅、放映厅、贵宾厅、会议厅、餐厅等,可设置成100—800人的会议厅,满足不同规模会议的要求。室外约5000平米空地,可以作为室外大型设备展区。
(二)展示内容
1.国际物流设备与技术展区
集中展示最新的装卸机械设备、轨道交通设备、包装设备、称重与测量设备、保管设备、冷藏车、保温车等设备及配件,突出展示低碳环保、节能安全的新产品、新设备。展示港口技术、仓储技术、集装箱多式联运技术、物流数据处理技术、内部物流计算机管理系统、自动识别系统、物流应用软件与解决方案等,为物流设备制造商、技术服务商和物流企业搭建交流合作平台。
2.一带一路暨交汇点建设综合展区
通过宣传片、PPT、图片、沙盘等多种形式,集中展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其它国家或地区的港口建设、港口物流、仓运及航运服务;展示江苏沿海、沿江地区港口物流、仓运及航运服务,搭建港口航运和储运服务功能的展示交流平台;展示江苏有代表性的经济开发区、保税物流中心、出口加工区等开放载体;展示江苏对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有优势的企业或合作项目,推动新欧亚大陆桥沿线地区和国家与江苏产业深化合作。
3.服务上合组织综合物流展区
集中展示上合组织成员国物流园区和物流企业,重点展示冷链物流、保税物流、医药物流、电商物流、快递服务等物流企业。展示参与新亚欧大陆桥运输物流的外贸代理、报关报检、金融租赁、货运代理、保险与担保、物流媒体、人力资源机构等物流服务企业;展示连云港港口服务功能,通过洽谈对接形式,为上合组织成员国的物流服务企业和生产商、贸易商搭建交流合作平台。
4.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展区
集中展示新亚欧大陆桥国内沿线城市、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中哈物流基地、连云港综合保税区(创建)等区域内标志性生产企业、贸易企业、贸易中心等,集中宣传连云港港海铁联运、多式联运、连新亚专列等独特优势和优惠政策;展示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和连云港各县区发展成果。
三、任务分工
根据总体工作方案,第二届连博会招展招商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组织实施,第二届连博会筹备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连博会筹备办)协调配合,共同负责做好连博会展馆主场运营与信息化平台建设、维护与管理项目的招标选聘,落实展馆总体设计、空间布局方案及各展区设计、装修以及布展工作;负责招展招商项目招标选聘、招展任务分解和数据汇总统计;做好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届连博会招展招商工作鼓励采取市场与行政手段相结合,多层次、多渠道共同推进。计划落实室内标准展位900个左右,其中特装面积占比不低于60%。室外光地作为大型设备展区,不计算在展位招展计划之内。招商及专业观众邀请一并作为计划任务下达。相关主办、承办、协办单位任务分工如下:
(一)中国贸促会贸推中心(由市贸促会负责对接落实)
负责100个室内标准展位面积,其中特装占比60%以上。招展对象中,以欧亚地区国家大型港口与物流企业集团及央企为主,占比不低于60%,其中境外占比不低于30%。负责邀请境内外50家规模物流企业总裁级代表和10名国内外政要、知名专家参会;负责邀请国内外300名专业观众参展参会;负责展期相关工作。
(二)省贸促会(由市贸促会负责对接落实)
负责100个室内标准展位面积,其中特装占比60%以上。招展对象中,以日韩港台新及国内大型港口与物流企业集团为主,占比不低于60%,其中境外占比不低于30%。负责邀请境内外50家大型物流企业、货代企业和省内外大型企业集团总裁级代表和300名专业观众参展参会;协助邀请20位驻华使领馆官员、经贸机构代表及海外客商参加有关活动;负责展期相关工作。
(三)中国外运长航集团(由市港口管理局负责对接落实)
负责50个室内标准展位面积,其中特装占比60%以上。负责邀请境内外20家企业负责人及100名专业观众参加展会。
(四)省级部门、单位
1.省经信委(由市经信委负责对接落实)
负责100个室内标准展位面积,其中特装占比60%以上。招展对象中,以省内外及陆桥沿线大型物流企业为主。负责邀请境内外30家企业负责人、200名专业观众参加连博会及有关活动。
2.省交通厅(由市交通局负责对接落实)
负责100个室内标准展位面积,其中特装占比60%以上。招展对象中,以省内外及陆桥沿线大型物流企业为主。负责邀请境内外30家企业负责人、200名专业观众参加连博会及有关活动。
3.省货代协会(由市商务局负责对接落实)
负责30个室内标准展位面积,其中特装占比60%以上。招展对象中,以省内外及陆桥沿线国家、地区的物流、货代、商协会为主。
(五)连云港市各县区、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连云港市负责400个以上室内标准展位面积,其中特装占比60%以上,市外参展企业占比不低于60%。负责邀请境内外200家以上企业负责人、5000名以上专业观众参加连博会。
1.市商务局:负责对韩国及香港地区的招展工作(10个室内标准展位面积);负责邀请境内外150名客商及专业观众参加连博会有关活动。
2.市经信委:负责组织市外物流装备、制造企业参展(10个室内标准展位面积);负责邀请境内外150名客商及专业观众参加连博会有关活动。
3.市港口管理局:负责邀请境内外沿海开放港口、太平洋—波罗的海沿线国家港口参展(10个室内标准展位面积)。负责邀请境内外150名客商及专业观众参加有关活动。配合港口集团做好港口服务功能、服务上合组织综合物流展区的设计和布展。
4.市发改委:重点围绕央企,完成本部门招展任务(10个室内标准展位面积)。负责邀请国家部委、央企、境内外150名客商及专业观众参加有关活动。负责对接中建材或其他央企参展参会(20个室内标准展位面积)。
5.市交通局:围绕交通物流企业,完成本部门招展任务(10个室内标准展位面积);负责邀请境内外150名客商及专业观众参加有关活动。
6.港口集团:负责统筹港口服务功能、服务上合组织综合物流展区的总体设计并组织布展(具体面积待定);邀请境内外友好港口、中亚五国以及国内一些大型航运企业参展(20个室内标准展位面积);负责邀请境内外100名客商及专业观众参加有关活动。
7.市贸促会:负责组织市外陆桥沿线的物流、货代企业参展(10个室内标准展位面积);负责邀请境内外150名客商及专业观众参加有关活动。
8.市台办:负责对台湾地区招展工作(6个室内标准展位面积);负责邀请境内外50名台商及专业观众参加有关活动。
9.市外侨办:负责对日本、新加坡、中亚五国的招展工作(10个室内标准展位面积);负责邀请境外50名客商及专业观众参加有关活动。
10.市侨联:负责香港地区招展工作(6个室内标准展位面积);负责邀请境外50名客商及专业观众参加连博会及有关活动。
11.市邮政管理局:负责对省内物流快递企业进行招展(20个室内标准展位面积);负责邀请省内外50名客商及专业观众参加有关活动。
12.省货代协会连云港办事处(中国外运陆桥运输有限公司):负责连博会所有参展企业展品运输、通关、仓储及保税仓库存放服务工作;负责组织本地货代企业参会;帮助协调落实省货代协会组织省内外及陆桥沿线国家、地区的企业参展(30个室内标准展位面积);负责邀请省内外50名客商及专业观众参加有关活动。
13.各县区、市开发区、徐圩新区:做好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发展成果展区的设计与布展(具体面积待定);负责对接陆桥沿线城市物流相关企业招展,组织本区域物流及其他相关企业参展参会,其中特装占比60%以上,市外参展企业占比不低于60%。具体任务见下表:
序号 |
县 区 |
标摊个数 |
重点招展区域 |
邀请专业观众人数 |
1 |
东海县 |
45 |
新疆 |
150 |
2 |
灌云县 |
45 |
甘肃 |
150 |
3 |
灌南县 |
45 |
青海 |
150 |
4 |
赣榆区 |
45 |
陕西 |
150 |
5 |
海州区 |
45 |
安徽 |
150 |
6 |
连云区 |
25 |
山西 |
150 |
7 |
市开发区 |
25 |
河南 |
150 |
8 |
徐圩新区 |
25 |
宁夏 |
150 |
(六)展馆主运营商(由市商务局牵头招标确定)
负责境内外物流企业200个展位招展,特装占比60%以上,其中境外占比不低于20%。
四、总体时间安排
1.5月6日前,市商务局牵头召开全市连博会招展招商工作会议,启动展馆主运营商、招展招商网上服务管理系统的招标工作;市委宣传部牵头完成连博会宣传及市场开发外包工作,全面启用连博会官方网站,加大线上线下宣传;连博会筹备办编印连博会邀请函。
2.5月15日前,各县区、各部门将招展招商实施细则、分管负责人及联络人名单报市商务局备案;招展招商各承办单位领取连博会邀请函,全面启动市内外招展招商工作。
3.5月16日前,市商务局牵头完成展馆主运营商及服务管理系统软件的招标工作。
4.6月1日前,展馆主运营商根据总体工作方案进行展馆设计;市商务局和主运营商完成连博会服务管理系统试运行工作;委托中国移动连云港分公司开发连博会APP手机网上申报与服务系统,尽快实现网站与手机同步联网。
5.6月10日起,连博会网上报名参展参会系统运营,各参展单位和专业观众通过电脑或手机终端进行报名;市商务局与连博会筹备办及时进行网上审核、展位数量汇总和信息通报。展馆主运营商完成展馆总体设计主题、空间布局;各级领导对布展方案进行审核、修改。
6.8月10日,招展工作全面结束,网上申报系统不再受理展商报名,各单位完成招展工作;继续受理专业观众网上报名。
7.8月15日,市商务局和展馆主运营商根据最终招展招商完成情况,分配具体摊位,公布各展商具体展区位置图。
8.8月25日—9月18日,市商务局和展馆主运营商组织展馆搭建、制作发放人员证件。
9.9月19日—20日,参展企业布展。
10.9月21日上午10:00,预展;下午17:00,闭馆。
11.9月22日—24日,展览。
12.9月24日15:00—25日,撤展。
五、招展政策
(一)收费标准。标准摊位2500元/个,室内光地200元/平米(36平米起批),室外光地100元/平米(60平米起批)。
(二)收费政策。各招商责任单位日常招展招商费用、境内企业特装及布展费用由各单位与参展商自行协商承担。标准摊位搭建费用、境外知名商贸机构及大型港口、物流企业参展特装及布展费用(需经市商务局会连博会筹备办审核确认)由市统筹负责;由市承担费用的报名参展企业,需预缴纳一定保证金,由招展单位收取,待展会结束后审核返还,具体实施办法由各招展单位参照上述收费标准自行制定。
(三)划区分类招商。因经费来源渠道、工作任务和部门优势各不相同,为统一对外招商政策、共同打造连博会品牌,对各招展招商责任单位统计招展招商成绩时,将主要统计上述单位划区分类招商情况,力求形成招商合力,避免不合理竞争。
(四)统一线上报名。参照首届连博会安保要求,同时为避免参展单位或专业观众在多个招展招商部门重复申报的问题,今年所有报名参展单位和专业观众,将统一要求通过电脑和手机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原则上境内单位和个人不再线下受理。根据系统要求,上报各参展单位的基本信息、展品信息、展区要求以及参展参会人员的身份证号码和照片。对填报的参展参会招展招商引荐单位信息,将按照先报先得的原则第一时间确认。
(五)分级审核确认。各招展招商单位负责本部门招展企业和专业观众的初审推荐、帮助网上报名等工作,市商务局与连博会筹备办负责对报名参展单位和专业观众网上最终审核,及时做好展位分配、布展证件的制作和发放等工作。
六、招展招商要求
(一)落实责任。第二届连博会招展招商任务的完成情况与市政府全年招商目标考核、绩效考核挂钩。今年招展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市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明确责任领导具体负责,制定奖励考核办法,组织精干人员组成专门队伍,落实招展招商任务。
(二)紧扣主题。要围绕一带一路交汇核心区和上合组织共用出海口主题,境内主要围绕陆桥沿线省份、城市以及沿海港口招展招商,境外向西主要围绕中亚五国和巴基斯坦、印尼、意大利、立陶宛、德国等一带一路重点合作区域国家招展招商,向东以日韩为主,精心组织开展各类招展招商工作。
(三)突出重点。以世界500强企业、中国100强企业为重点,主要招引大型物流企业,制造业、物流服务业、外贸进出口企业、铁路运输、公路运输、航空运输、仓储企业、汽车物流、医药物流、冷链物流等企业参展。
七、联系方式
连博会筹备工作办公室:
连云港市行政中心519房间,0518—85865603(传真),QQ群:347679559。
招商展务工作联系人:
穆东成:13961399944(政务通:669944),电话:85865602,
邮箱:lbhcbb@163.com,747006482@qq.com;
李全林:13775586912(政务通:666912),电话:85865601,
邮箱:lbhcbb@163.com,2569951082@qq.com;
缪树军:15061319560(政务通:557644),电话:85865603,
邮箱:lbhcbb@163.com,2054284047@qq.com。
附件:1.第二届连博会专业招展招商计划分配表
2.第二届连博会招展招商责任单位联络员登记表
附件1
第二届连博会专业招展招商计划分配表
序号 |
单位 名称 |
2015年招展招商任务数 |
|||
标摊数 |
特装比例 |
其他要求 |
专业 观众数 |
||
|
合计 |
1102 |
60%以上 |
|
3550 |
一 |
国家贸促会贸推中心 |
100 |
60%以上 |
央企、境内外大型企业集团60%以上 |
300 |
二 |
省贸促会 |
100 |
60%以上 |
境外及国内大型企业集团60%以上 |
300 |
三 |
外运长航 |
50 |
60%以上 |
|
100 |
四 |
省级部门 |
230 |
60%以上 |
|
400 |
1 |
省经信委 |
100 |
60%以上 |
|
200 |
2 |
省交通厅 |
100 |
60%以上 |
|
200 |
3 |
省货代协会 |
30 |
60%以上 |
|
|
五 |
连云港市 |
422 |
60%以上 |
市外企业60%以上 |
2450 |
1 |
东海县 |
45 |
60%以上 |
市外企业60%以上 |
150 |
2 |
灌云县 |
45 |
60%以上 |
市外企业60%以上 |
150 |
3 |
灌南县 |
45 |
60%以上 |
市外企业60%以上 |
150 |
4 |
赣榆区 |
45 |
60%以上 |
市外企业60%以上 |
150 |
5 |
海州区 |
45 |
60%以上 |
市外企业60%以上 |
150 |
6 |
连云区 |
25 |
60%以上 |
市外企业60%以上 |
150 |
7 |
市开发区 |
25 |
60%以上 |
市外企业60%以上 |
150 |
8 |
徐圩新区 |
25 |
60%以上 |
以中亚地区为主,市外企业60%以上 |
150 |
9 |
发改委 |
10 |
60%以上 |
央企60%以上 |
150 |
10 |
经信委 |
10 |
60%以上 |
市外物流装备、制造企业 |
150 |
11 |
交通局 |
10 |
60%以上 |
市外企业60%以上 |
150 |
12 |
商务局 |
10 |
60%以上 |
韩国及香港地区企业 |
150 |
13 |
港口管理局 |
10 |
60%以上 |
境内外沿海开放港口 |
150 |
14 |
台办 |
6 |
60%以上 |
市外台商企业60%以上 |
50 |
15 |
外侨办 |
10 |
60%以上 |
日本、新加坡、中亚五国及市外企业60%以上 |
50 |
16 |
侨联 |
6 |
60%以上 |
香港地区及市外企业60%以上 |
50 |
17 |
贸促会 |
10 |
60%以上 |
市外企业60%以上 |
150 |
18 |
邮政管理局 |
20 |
60%以上 |
市外企业60%以上 |
50 |
19 |
港口集团 |
20 |
60%以上 |
境内外友好港口、中亚五国 |
100 |
20 |
货代协会 |
50 |
|||
六 |
展馆主运营商 |
200 |
60%以上 |
境内外及市外企业70%以上 |
说明:
1.一个标准展位面积都是3米×3米=9平米 ;
2.不包括港口服务功能、上合组织综合展区、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各县区发展成果展区;
3.各单位在对专业观众招商时,原则上遵循国际观众占比10%,省外占比45%,省内占比45%。
附件2
第二届连博会招展招商责任单位联络员登记表
单位名称(盖章):
分管领导 |
姓名 |
||||
职务 |
|||||
办公电话 |
|||||
手机/政务通 |
|||||
联络员(须填写AB角) |
|||||
姓 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手机或政务通 |
||
A |
|||||
B |
|||||
邮 箱 |
|||||
传 真 |
备注:
1.各单位联络员将此表填写后,于2015年5月15日前传真并发至连博会筹备工作办公室邮箱:lbhcbb@163.com;
2.为了便于交流沟通,已建立连博会筹备工作QQ群,请各单位联络员及时加入,群号:347679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