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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12498411/2009-00129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09-12-09
标 题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09〕14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国务院定于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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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国务院定于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09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主要目的

第六次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市情市力调查,其主要目的是全面查清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我市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研究制定我市人口发展战略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人口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0111日零时。

三、普查的组织实施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连云港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市人口普查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共同做好人口普查工作。

各县区政府要建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乡(镇、街道)、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建立相应的普查工作机构,负责本区域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要选调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具有普查经验的人员组成普查员队伍,并认真做好培训和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四、普查的经费保障

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市、县、区财政分级负担,列入年度预算,确保各级调查经费及时拨付到位。

五、普查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动员。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宣传工作规划,组织协调新闻媒体以及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以及户外广告牌、宣传画、宣传栏、手机短信等各类媒体,广泛深入地宣传人口普查的目的、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教育广大普查工作人员依法开展工作,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如实申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坚持依法普查。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工作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按照普查方案要求规范工作程序,依法实施普查,确保人口普查数据质量。人口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人口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全市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三)严格数据质量管理。各级普查机构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切实落实普查工作责任制,层层建立数据质量控制制度,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对普查培训、摸底、登记、复查、汇总、抽查验收等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的质量管理,保证人口普查数据的真实、准确、可靠。

附件:连云港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

连云港市第六次人口普查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张同生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左  军  市政府副秘书长
        孙  明   市统计局局长

          李荣华  市人口和计生委主任

蒋  林  市公安局副局长
        邢礼兵   市民政局副局长

夏苏明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  邸占山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渠敬华  市委农工办副主任

范  江  市委台办(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孙巨传    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郭惠群  市发展和改革委委员
          郑  波  市教育局副局长
          雷生保    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吴中华  市司法局副局长
          杨东升  市人事局副局长

许  平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朱恒山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荣宝进    市建设局党委副书记

 刘福军  市房产管理局副局长

石祖俊    市农业局副局长
        葛成立  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唐功友  市卫生局副局长
        祁建球  市统计局副局长

             郁正言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刘  红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邹  琦  市外事办公室副主任
              于广举  市政府侨务办公室副主任

金和培  连云港工商局副局长
        汤  建  连云港警备区副参谋长
        张忠红    连云港武警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祁建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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