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16-00273 |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6-05-19 |
标 题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政办发〔2016〕7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全市秸秆综禁工作,按照“疏堵结合、以用促禁、全面禁烧”的指导思想,围绕“零火点、零冒烟,全离(还)田”的目标,确保全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其中夏季秸秆还田率达80%以上,秋季还田率达50%以上,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连发〔2012〕40号)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 ||
时 效 | 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连政发〔2018〕11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载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6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9日
2016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全市秸秆综禁工作,按照疏堵结合、以用促禁、全面禁烧的指导思想,围绕零火点、零冒烟,全离(还)田的目标,确保全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其中夏季秸秆还田率达80%以上,秋季还田率达50%以上,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连发〔2012〕40号)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强化机械化还田
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农机管理,对在本市内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进行检查,确保还田地块每台收割机加装粉碎抛撒装置;制定切实可行的还田作业实施方案和作业技术标准,严格控制留茬高度,确保还田质量;组织农机合作社与农户签订作业协议,大力推广订单式、合同式作业模式。各乡镇及涉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抓好本地区秸秆还田利用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实行专人责任制,不断提高秸秆还田质量。积极开展秸秆机械化就地转化新技术、新机具试点示范,探索秸秆转化为生物炭肥、钾肥可行性。
二、持续拓展综合利用途径
逐步完善秸秆收储用体系建设,逐步扩大五有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合作社)数量,各乡镇确保年秸秆综合利用能力达到5000吨以上。积极督促生物质电厂敞开收购,东海县龙源生物质电厂、赣榆区协鑫生物质电厂要确保每家收购秸秆1.5万吨以上;强化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区建设,三县及赣榆区各建成万亩连片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区10万亩;全力推进两灌沂河淌地区秸秆捡拾、打捆离田工作,大力发展秸秆草编产业,赣榆区、东海县、灌云县、灌南县草编产业要达到年利用水稻秸秆10万吨、2万吨、2万吨和4万吨水平。
三、切实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积极培育秸秆收储初加工的综合利用企业,对全市从事稻麦秸秆收储初加工的综合利用企业(合作社),年秸秆利用量达2000吨(含)以上补助5万元、5000吨(含)以上补助10万元、1万吨(含)以上的补助15万元(在沂河淌地区收储的秸秆不计入总量核算);对在沂河淌地区实施打包离田作业的主体按照作业面积给予定量补助;对全市从事秸秆运输的车辆,发放秸秆运输绿色通道通行证;对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的加工利用主体用电享受农用电价格。
四、积极探索综禁工作模式
各县区要大力开拓创新,加大对新方法、新手段的投入,加强数据化平台建设,重点对高速、机场、城区等区域通过安装高清视频探头实现全天候监测秸秆焚烧火点。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监管数据化网络化试点,集中力量打造一批收储现场有监控、监管部门监控能联网、年利用稻麦秸秆达2000吨以上的六有利用主体。
五、全面落实禁烧责任
全面推行秸秆禁烧工作网格化管理,将禁烧网络遍布到每一个田块,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建立起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巡查和防控体系。对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行督查组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市领导包县区、县区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组、村组支书包田块的四级管理模式。实行秸秆禁烧全年监控,确保秸秆全还(离)田,不留隐患,杜绝错峰焚烧现象。
六、加大秸秆综禁宣传力度
各县区要在乡镇重点位置以及田间、村头张贴宣传标语,向农户、农机手发放宣传信、告知书,组织农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出动宣传车在田间地头循环宣传秸秆综禁工作。市、县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强化舆论监督,加大对负面典型的曝光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努力使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成为广大农户的自觉行动。
七、强化督查考核力度
市政府把各县区秸秆综合利用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各县区要制定秸秆综禁工作年度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确保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区要切实做好第三方核查工作,扎实推进秸秆全量还田及其他综合利用工作,确保田间地头无秸秆堆积现象。市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县区秸秆综合利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将定期进行督查通报。
附件: 1.2016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方案
2.2016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2016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方案
工作事项 |
具体内容及要求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时间节点 |
|
动员部署 |
制定秸秆综禁工作方案体系 |
开展秸秆机械化还田农机具、综合利用专业合作组织、收储加工大户和龙头企业调查摸底工作,形成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报请市政府研究审核。 |
市农委 |
市农机局、市综禁办 |
3月-5月 |
形成全市秸秆综禁工作方案,报请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 |
市综禁办 |
市农委、市农机局 |
5月底前 |
||
各县区印发年度秸秆综禁工作方案,报市综禁办备案。 |
各县区政府 |
||||
制定全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还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综合利用目标和关键措施。 |
市农委、市农机局、各县区政府 |
市综禁办 |
|||
各县区制定所辖区秸秆综合利用和还田工作方案,分别报市农委、市农机局和市综禁办备案。 |
|||||
制定全市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工作方案。 |
市综禁办 |
|
|||
各县区制定所辖区秸秆禁烧督查、巡查工作方案,分别报市综禁办备案。 |
各县区政府 |
||||
召开综禁工作动员大会 |
召开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
市政府办公室 |
市综禁办、市农委、市农机局 |
||
各县区召开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动员会。 |
各县区政府 |
|
|||
制定考核 办法 |
制定全市秸秆综禁工作考核办法,报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 |
市综禁办 |
市财政局 |
||
各县区完善综禁工作考核办法。 |
各县区政府 |
市综禁办 |
|||
安排秸秆综禁资金 |
以秸秆综合利用为导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和对上资金争取力度。市级及各县区安排秸秆综禁工作专项经费。 |
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
市综禁办 |
||
组织实施 |
秸秆机械化还田 |
各县区组织各乡镇、涉农街道制定还田方案,编制作业指导书、技术手册。 |
各县区政府 |
市农机局 |
|
市综禁办 |
|||||
各县区组织各乡镇及涉农街道开展秸秆收割机械及还田机械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农机保有情况。 |
各县区政府 |
市农机局 |
|||
根据还田计划安排,制定并实施农机购置及调度工作方案。 |
市综禁办 |
||||
各县区组织开展农机作业培训,提高农机手对强制性作业标准和管理要求的知晓率和执行率。 |
各县区政府 |
市农机局 |
4月底前、9月底前 |
||
市综禁办 |
|||||
严格农机入境监管检查,确保入境农机全部配备粉碎抛撒装置。 |
各县区政府 |
市农机局 |
5月-6月、10月-11月 |
||
加强收割作业现场执法检查,确保现场作业茬口控制(10厘米以下)、粉碎抛撒强制性标准得到严格执行。 |
市综禁办 |
||||
组织对秸秆还田安排、农机调度管理及秸秆还田情况进行督查。 |
市农机局、各县区政府 |
市综禁办 |
5月-7月、10月-12月 |
||
秸秆综合 利用 |
各县区组织各乡镇及涉农街道超前研究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方案,把秸秆的用途和去向落实到地块、落实到农户、落实到经纪人。 |
各县区政府 |
市农委 |
5月底前 |
|
市综禁办 |
|||||
制定万亩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区标准、方案,落实创建村组、地块,设立示范区标志牌。 |
各有关县区政府 |
市综禁办 |
5月底前 |
||
各县区组织各乡镇及涉农街道根据综合利用目标,建设满足要求的秸秆收储场和打包场。 |
各县区政府 |
市农委 |
5月-7月、10月-12月 |
||
市综禁办 |
|||||
各县区组织各乡镇及涉农街道加强对秸秆离田清运工作的管理,紧急情况下安排专门力量突击清运,同时加强现场管控,防止秸秆焚烧。 |
各县区政府 |
市农委 |
|||
市综禁办 |
|||||
各县区组织各乡镇及涉农街道加强对秸秆抛河情况的管理,坚决杜绝秸秆下河入水。对于已经下河入水的秸秆,要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清理。 |
各县区政府 |
市综禁办 |
|||
市农委 |
|||||
|
|||||
建立常年性秸秆运输绿色通道,为秸秆运输提供便利。 |
各县区政府 |
市综禁办、市公安局、市城管局 |
全 年 |
||
发布全市五有型秸秆经纪人的联系方法、地址,完善各县区秸秆经纪人之间的沟通交流平台。 |
市农委 |
市综禁办 |
4月底前 |
||
各县区政府 |
|||||
组织对各县区秸秆综合利用安排、秸秆收储场地建设、秸秆清运及综合利用等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 |
市综禁办 |
市农委 |
5月-7月、10月-12月 |
||
各县区政府 |
|||||
制定2016年生物质电厂秸秆利用考核和目标管理办法。 |
市经信委、东海县政府、赣榆区政府 |
||||
秸秆禁烧 |
各地启动农户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承诺书签定工作,要求每户必签,不留死角。 |
各县区政府 |
市综禁办 |
||
强化禁烧工作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
|||||
组建市级督查组,分片负责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的全面督查活动;各县区组建辖区内秸秆综禁工作督查、巡查队伍。 |
市综禁办、各县区政府 |
|
5月、10月 |
||
成立市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应急指挥中心,指挥中心设在市综禁办,在发生重大险情和应急情况时实行关口前移,建立现场指挥部。 |
市综禁办 |
|
5月-7月、10月-12月 |
||
做好禁烧期空气质量监测和预报工作。 |
市环保局 |
|
|||
开展禁烧期秸秆综禁专题气象预测工作,及时提供降雨、雾霾天气的预报信息,制定雾霾天气应急预案。 |
市气象局 |
|
|||
市综禁办 |
|||||
组织乡镇及涉农街道建立乡镇、村组应急队伍,配备灭火器材,及时处置焚烧火点。 |
各县区政府 |
|
|||
市级督查组和巡查组分别督查各地秸秆综禁工作及秸秆焚烧火点情况。 |
市综禁办 |
|
|||
公布秸秆焚烧举报电话,核查确定上级部门公布的卫星火点和现场巡查火点区域。 |
市环保局 |
||||
各县区督查、巡查秸秆综禁工作及秸秆焚烧火点情况 |
各县区政府 |
||||
宣传培训 |
市委宣传部组织各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秸秆综禁工作宣传。市综禁办开展系统内宣传工作。市农委、市农机局等相关部门开展综合利用及秸秆还田等相关培训。各县区广泛开展宣传培训。 |
市委宣传部 |
连云港日报 社、连云港广电总台 |
5月-7月、10月-12月 |
|
市综禁办 |
|||||
市委农工办 |
|||||
市农委 |
|||||
市农机局 |
|||||
各县区启动村墙、田头秸秆综合利用宣传标语的刷写工作。 |
各县区政府 |
||||
考核总结 |
考核 |
各县区组织对辖区秸秆综禁工作进行考核。 |
各县区政府 |
|
7月、12月 |
市综禁办及相关部门组织对各县区秸秆综禁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
市综禁办、市农委、市农机局 |
附件2
2016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分解表
县区 |
小麦面积 |
水稻面积 |
秸秆机械化还田目标任务 |
秸秆综合利用万亩示范区(万亩) |
水稻秸秆草编利用能力(万吨) |
|||
小麦 |
水稻 |
|||||||
(万亩) |
还田率(%) |
还田面积 |
还田率(%) |
还田面积 |
||||
(万亩) |
(万亩) |
|||||||
东海县 |
|
|
80 |
|
50 |
|
10 |
2 |
灌云县 |
|
|
80 |
|
50 |
|
10 |
2 |
灌南县 |
|
|
80 |
|
50 |
|
10 |
4 |
赣榆区 |
|
|
80 |
|
40 |
|
10 |
10 |
海州区 |
|
|
90 |
|
90 |
|
|
|
连云区 |
|
|
90 |
|
90 |
|
|
|
市开发区 |
|
|
90 |
|
90 |
|
|
|
徐圩新区 |
|
|
90 |
|
90 |
|
|
|
云台山景区 |
|
|
90 |
|
90 |
|
|
|
高新区 |
|
|
90 |
|
90 |
|
|
|
汇总 |
|
|
87 |
|
50 |
|
40 |
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