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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12498411/2012-00160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2-11-08
标 题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办发〔2012〕176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一、总体要求、二、重点任务、三、重点工程、四、进度计划、五、保障措施
时 效 根据《市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连政发〔2020〕95号),此文件已废止。 文件下载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

  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8日

   

  连云港市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气象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及服务民生福祉安康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全市气象现代化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苏政发〔2012〕94号)及市政府和省气象局《共同推进连云港气象现代化建设合作备忘录》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在苏北地区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总体目标,坚持公共气象发展方向,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要求,加快推进全市综合气象观测体系、气象预报预测体系、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气象科技创新体系、气象人才体系、气象科学管理体系和气象基层台站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气象预测预报能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和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推动气象事业全面发展、科学发展、率先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原则。着力提高天气预报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扩大气象信息覆盖面,提升气象服务公众满意度。二是坚持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原则。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加强气象监测、预报、服务体系建设,发挥气象现代化建设整体效益,促进全市气象事业全面协调发展。三是坚持人才引领、科技创新原则。以人才队伍建设为先导,努力建设一支满足气象现代化发展需求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坚持引进、吸收、学习、创新相结合,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和人才对气象现代化的支撑保障作用。

  (三)主要目标。十二五期间,基本建成结构完善、布局合理、功能先进,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气象事业发展要求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防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应对气候变化保障支撑能力显著提升,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准确率和精细化程度明显提高,气象事业整体水平居全省先进、苏北领先水平,再用一到两年时间,在苏北地区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功能先进的气象监测预报业务体系

  1.综合气象监测体系。一是优化调整气象观测系统布局,统筹建设农业、海洋、城市、能源、交通等专业气象观测网。二是提高观测自动化水平。改革现行人工观测业务体制机制,提高立体观测时空分辨率和观测精度,全面实现气象观测自动化。三是增强气象信息传输与处理能力。建设高性能计算系统,提高数据收集、传输、分发、存储、处理与共享能力,实现气象信息分级分类安全管理。四是加强气象装备保障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市县两级装备保障体系,积极探索装备保障分类分级和社会化保障体制机制。五是强化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切实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全市国家级气象观测站探测环境综合评分达到90分以上。

  2.气象预报预测体系。一是推进预报业务体制改革。调整市县预报业务分工布局,健全现代预报业务体制。二是完善气象预报预测业务。深入开展定量降水预报、乡镇及重点区域精细化预报、灾害性天气临近预报、中短期天气预报、延伸期天气预报和气候事件检测等业务,完善预报产品和质量评估检验业务。三是加强现代气象预报系统建设。开展气象信息综合分析处理系统、短时临近预报业务系统、精细化预报产品共享数据库等二次研发,建立本地化数值预报系统和上级数值产品解释应用平台。

  (二)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气象服务体系

  1.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城乡一体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的气象灾害预警和应急响应机制。

  2.完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网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实现公众气象服务广覆盖。

  3.提高公众气象服务能力。改善服务手段,丰富服务产品,开展科普宣传,加强舆论引导,提高气象知识普及率,增强公众气象灾害防御和自救互救能力。

  4.扩大专业专项气象服务覆盖面。加强气象为农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将气象信息服务站、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与乡镇农技推广、村级组织等建设有机结合,实现集约化建设、综合化服务。加强沿海开发气象保障能力建设,开展海洋渔业、海上搜救、水上交通、港口作业等气象保障服务。加强能源气象保障能力建设,开展核电、风电等气象服务。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保障能力建设。建立气候变化对农业、水资源、能源安全、生态系统等综合影响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模型,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决策咨询和气候可行性论证。

  (三)建设功能完善的新型基层气象台站体系

  1.加强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与现代气象业务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环境优美、设施先进的新型气象台站。基层台站基础设施建设达标率100%。

  2.推进先进气象文化建设。加强台站气象文化建设,注重用先进气象文化凝聚气象队伍,激发干部职工工作激情和热情,为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

  三、重点工程

  (一)自动化气象灾害监测工程

  1.完善新一代气象灾害监测网。一是加密基本气象要素监测,在全市6个国家气象观测站建设二代自动气象站,升级改造现有区域自动气象站40座和赣榆国家农业气象观测站,新建城市、农村、海洋和交通等各类区域自动气象站90座、土壤水分自动观测站5座、实景天气监测站20个。二是健全雷达监测网。对花果山新一代天气雷达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新建市区边界层风廓线雷达1部、灌南对流层风廓线雷达1部,沿海岸布设测波雷达1部和高频地波雷达1套。三是强化海洋气象监测。在近海建设70米风能观测铁塔1座和海上浮标气象站1座,建设5座船载自动气象站,增设海上陆地GPS/MET水汽观测站1座。四是拓展非常规气象监测。新建陆地GPS/MET水汽观测站3座,大气电场仪6套、闪电定位仪2套,建设40米高城市近地层通量、湍流观测塔和城市辐射、温室气体、霾观测站。

  2.优化整合信息传输网络系统。升级改造主干网,优化调整广域网,优化集约局域网。理清网络内业务应用类型与数据流程,调整业务、办公等系统的网络接入,实现系统间高效数据交换和各级业务网、办公网与互联网的有效隔离,开展计算机虚拟化技术应用。

  3.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编制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强化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建立探测环境破坏预警联动机制,加强探测环境保护宣传和执法检查。

  (二)标准化气象预报预警工程

  1.完善气象预报预测业务。开展区域短历时强降水、雷雨大风等强对流天气落区预报业务。应用高时空分辨率的数值预报产品,开展定量降水预报业务。完善本地海洋气象服务平台,制作精细化、网格化、数字化海洋气象预报产品,建设连云港海洋气象服务系统。开展7-30天尺度强降水、强变温等重要天气过程预测,建立月度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预测业务,重点开展降水和温度等异常预测和持续性干旱、降水事件的转型期预测。

  2.加强现代气象预报系统建设。基于SWAN系统,以雷达、卫星、中尺度自动站和闪电定位、GPS/MET等高时空分辨率的非常规气象资料为基础,开发本地化中小尺度强对流天气短时临近预报预警业务系统。建设适用市、县两级天气及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服务及预报信息管理的一体化业务工作平台,提高雷达、卫星、自动站、风廓线和GPS/MET等观测资料的分析能力。

  3.提高预报预测准确率和精细度。发展以多种资料融合技术和高分辨率数值预报产品为基础的精细化预报技术;制作发布可用时效达3天、时间分辨率达到6小时的乡镇气象要素预报产品和可用时效达7天的城镇预报产品。

  (三)气象基层台站基础设施优化工程

  实施一流台站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建设连云港海洋气象预警中心,推进东海县、灌云县气象站新址建设,对灌南县气象站征地扩建,用于新建对流层风廓线雷达和雷达数据处理中心,实施西连岛气象站保护性改造,对全市气象观测场室进行标准化改造,改善气象探测环境。改建全国气象科普教育基地-连云港市气象科普馆。

  四、进度计划

  (一)启动部署阶段(2012年1月-12月)

  1.市政府成立全市气象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气象局局长为副组长,连云区、赣榆、东海、灌云、灌南等县(区)分管领导,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旅游局、市安监局、市文广新局、市应急办等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2.开展连云港市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组织专家论证,制定印发《连云港市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部署启动实施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3年1月-2015年12月)

  各县(区)将气象现代化建设作为当地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工程、科技、经济等手段,全面组织实施《连云港市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市各有关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强化部门合作联动,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共同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

  (三)中期评估阶段(2014年1月-3月)

  根据全国、江苏省气象现代化建设总体部署,对照气象现代化指标,参照气象科技新进展情况,边探索、边实施,边学习、边推进,边评估、边完善,在紧抓气象现代化建设进度基础上,结合连云港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气象现代化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及时组织中期评估。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10月-12月)

  组织做好连云港市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试点工作总结与评估,形成工作报告和技术报告,并提请江苏省气象局对试点工作进行验收。根据验收结论和气象现代化试点工作经验,谋划十三五全市气象事业发展,深化推进全市气象现代化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主导下的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机制,在省气象局和市政府共同领导下,制订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和指标体系,落实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统筹推进全市气象现代化建设。

  (二)加大投入力度。加强与上级气象部门沟通协调,优化发展环境,争取政策支持,多方筹措建设资金,建立健全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机制。做好十二五气象事业发展重点项目的立项、资金落实工作,组织做好各类科学研究、业务基础建设项目的申报。加强统筹集约,强化监督管理,提高项目建设效益,以项目实施带动气象现代化建设。

  (三)强化监督评估。在日常工作中全面落实方案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列入部门年度考核。建立跟踪监督、动态考核和评估等制度,切实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按时间、项目节点要求,定期组织评估实施效果,准确把握实施进程,对方案实施进行总结和修正,确保在苏北地区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

   

  附件:1.连云港市气象现代化建设重点任务进度计划一览表

        2.连云港市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及责任分解

   

   

   

   

   

   

   

   

   

   

  附件1

  连云港市气象现代化建设重点任务进度计划一览表

  序号

  建设内容

  数量

  建设时间

  2012

  2013

  2014

  2015

  1

  升级改造区域自动站

  40

   

   

   

   

  2

  新建自动气象站

  50

   

   

   

   

  3

  新一代天气雷达技术改造

   

   

   

   

   

  4

  边界层风廓线雷达(新浦)

  1

   

   

   

   

  5

  边界层风廓线雷达(灌南)

  1

   

   

   

   

  6

  GPS/MET水汽观测站(海上1座)

  4

   

   

   

   

  7

  大气电场仪

  6

   

   

   

   

  8

  闪电定位仪

  2

   

   

   

   

  9

  土壤水份自动观测站

  5

   

   

   

   

  10

  便携式自动土壤水分观测仪

  5

   

   

   

   

  11

  交通气象监测站

  30

   

   

   

   

  12

  城市近地层能量、湍流观测塔

  1

   

   

   

   

  13

  城市辐射、温室气象、雾霾综合观测站

  1

   

   

   

   

  14

  实景天气观测站

  20

   

   

   

   

  15

  70-110米近海风能观测塔

  3

   

   

   

   

  16

  太阳能辐射观测站

  1

   

   

   

   

  17

  升级改造沿海、海岛自动气象站

  10

   

   

   

   

  18

  新建沿海、海上自动气象观测站

  10

   

   

   

   

  19

  海上气象浮标

  1

   

   

   

   

  20

  船载自动气象站

  5

   

   

   

   

  21

  测波雷达

  1

   

   

   

   

  22

  高频地波雷达

  1

   

   

   

   

  23

  海岛雷电监测站

  1

   

   

   

   

  24

  升级改造主干通信网

   

   

   

   

   

  25

  区域海洋气象预警中心

   

   

   

   

   

  26

  灌南县雷达数据处理中心

   

   

   

   

   

  附件2

  连云港市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指标体系及责任分解

  指标名称

  单位

  权重

目标值

  2011年

  现  状

  责任单位

  一、气象观测                       22

   

  1.气象观测网建成率

  %

  7

  90

  52

  市财政局、海洋与渔业局、交通运输局、连云港气象局

  2.气象观测自动化率

  %

  6

  90

  50

  连云港气象局

  3.观测信息传输时效

  分钟

  4

  ≤3

  11

  连云港气象局

  4.观测环境综合评分

  分

  5

  ≥90

  87

  市(县、区)规划局、城管局

  二、气象预报                       26

   

  5.短期天气预报准确率

  %

  8

  ≥83

  76

  连云港气象局

  6.灾害性天气预警准确率

  %

  8

  ≥80

  75

  连云港气象局

  7.突发灾害性天气预警提前时间

  分钟

  5

  ≥20

  5-15

  连云港气象局、市文广新局

  8.短期气候预测准确率

  %

  5

  ≥70

  60

  连云港气象局

  三、气象服务                       24

   

  9.气象预警信息覆盖面

  %

  7

  ≥90

  76

  连云港气象局、市文广新局

  10.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完备率

  %

  6

  80

  43

  市(县、区)政府

  11.气象科普知识普及程度

  %

  4

  80

  60

  连云港气象局、市教育局

  12.气象服务满意度

  %

  7

  ≥88

  84

  连云港气象局

  四、气象科技                       14

   

  13.科技成果转化率与投入比重

  %

  7

  80

  50

  市科技局、财政局、连云港气象局

  14.气象科技人力资源水平

  %

  7

  85

  58

  连云港气象局

  五、支持保障                       14

   

  15.地方与上级财政经费支持比

  %

  7

  3:7

  2:8

  市发改委、财政局、连云港气象局

  16.台站基础设施建设达标率

  %

  7

  100

  64

  市发改委、财政局、规划局、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连云港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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