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07-00253 |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07-06-26 |
标 题 | 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消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政发〔2007〕108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连云港市消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 ||
时 效 | 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连政发〔2018〕11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载 |
市政府关于印发连云港市消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连云港市消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连云港市消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为确保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落实,进一步加快消防事业发展,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我市消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消防工作发展的全局,围绕富民强市、构建和谐连云港目标和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主题,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为目标,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不断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大力加强消防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深化消防体制和机制改革,不断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和灭火救援水平,确保消防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港城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保驾护航。
(二)发展目标
——火灾形势。火灾形势保持基本稳定,有效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控制一般火灾事故,年度火灾万人死亡率控制在0.025以内,直接财产损失增长率低于GDP增速。
——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责任制得到落实,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消防监督机构依法履行监管和引导职责;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或部位、无人值守单位或场所设施完好率达100%,重点单位(除上述场所)完好率不低于90%;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设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场所系统维保率达100%;规范建立消防行业社团和中介组织,推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场所投保率达70%。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编制完成连云港市城市消防规划,提高公共消防建设和管理水平;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工业园区、临港产业区编制消防专篇;新建消防站9个(其中普通消防站6个,田湾特勤消防大队1个,特勤中队1个,高速公路沿线抢险救援站1个),建设连云港核事故处置应急中心;加强消防水源建设,城镇消火栓建设达到90%以上,完好率达到95%以上;各地工业园区公共消防设施同步建设。
——消防科技和装备建设。整合现有消防科技资源,加快推进最新消防科研成果转化和推广运用;完善通讯调度指挥系统、消防重点单位监督管理系统和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提高社会消防科技防范水平和消防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强消防车辆器材和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建设,数量配置达到国家标准,并不断改善结构,提高科技含量;添置一批特种器材装备,满足扑救重特大火灾和处置重特大恶性灾害事故救援需要。
——消防队伍建设。积极争取现役编制,壮大现役消防队伍实力;巩固发展地方消防队伍建设成果,城市社区和行政村建成有装备器材、有相对固定队员、有经费保障的志愿消防队,基本形成应急军事化、训练经常化、处置专业化的灭火救援网络体系。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社会化消防宣传培训机制基本建立,消防宣传“四进”继续深化,全民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消防常识全民知晓率达60%,单位机关人员知晓率达70%、学生知晓率达90%、重点岗位人员达100%。
——农村和社区消防建设。农村、社区消防组织网络进一步完善;建成农村和社区消防警务室,防控火灾能力得到加强;村镇消防规划编制落实,公共消防设施明显改善;全市派出所建成消防警务室,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
二、“十一五”时期我市消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编制城市和城镇消防规划
1.概述:(1)编制完成连云港市城市消防规划。(2)根据城镇区域调整和发展规模,编制和修订各工业园区、临港产业区消防规划。
2.实施进度:(1)连云港市城市消防规划。2008年完成规划论证报批工作。(2)各工业园区、临港产业区消防规划。2006年完成调研,2007年完成30%,2008年完成50%,2009年完成70%,2010年全部完成。
(二)消防站建设
1.概述:(1)普通消防站建设。依据国家标准,按照快补旧帐、不欠新帐、合理布点的原则,加快消防站建设步伐,新建城市一级消防站6个。(2)田湾特勤消防大队建设。为确保核电站消防安全,依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核电站外围应建特勤消防站,作为核电站应急处置的增援力量和消防安全保障。(3)特勤消防站建设。建设我市处置重特大灾害事故的“拳头”和“尖刀”,新建特勤中队1个,组建特勤大队1个。县区的普通消防站组建特勤班组。各县区根据需要,在化工区建立处置化学灾害事故的专业消防站。(4)高速公路沿线抢险救援站建设。根据我市高速公路情况,满足高速公路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的需要,在1个服务区配备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建立高速公路沿线抢险救援站。(5)连云港核事故处置应急中心建设。省政府本着“有效整合资源、节约经费投入、实现合理布局、达到资源共享、形成区域联动”的原则,拟在我市组建针对田湾核电站的连云港核事故处置应急中心。(6)连云港市消防指挥中心建设。
2.实施进度:(1)普通消防站建设。2007年完成城市建成区消防站规划定点工作,完成“十一五”期间新建消防站选址工作。2008年前新浦区、连云区、开发区城市建成区各建成1个普通消防站,完成特勤中队建设任务。2009年沿海开发范围内的各类工业园区根据已编制的消防规划同步完成消防站建设任务。 2009年前完成连岛、西墅和板桥消防站建设任务。(2)田湾特勤消防大队建设。2007-2009年,建成田湾消防特勤大队,车辆器材装备配备达到《消防特勤队(站)装备配备标准》的要求。(3)特勤消防站建设。2007-2009年,建成消防特勤大队,车辆器材装备配备达到《消防特勤队(站)装备配备标准》的要求。(4)高速公路沿线消防救援站建设。2010年前力争完成。(5)连云港核事故处置应急中心建设。2007年完成调研、选址和土地划拔工作,2008年奠基施工,2009年投入使用。(6)连云港市消防指挥中心建设。2007年完成土地划拔工作。2008年启动119调度指挥中心建设,2009年完成;2009年启动消防培训教育中心、特勤大队营房建设,2010年建成。
(三)消防车辆装备建设
1.概述:力争在“十一五”前三年全市消防执法执勤车辆器材装备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消防特勤队(站)装备配备标准》、《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标准》和《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标准》规定标准。
2.实施进度:(1)常规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建设。2007年底,全部达到部颁标准,以后达到使用年限的消防车当年更换。(2)压缩空气泡沫主战消防车配置。全市消防站灭火能力强、水渍损失小、高效、环保的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配备到位率2008年达到40%,2009年达到60%,2010年达到100%。(3)根据连云港城市发展情况,普通消防站至少配备1辆不低于20米高的举高消防车。(4)根据我市化工企业现状和分布特点,在化工区增配有动力源的大型拖炮、重型泡沫车辆和其他装备器材。(5)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建设。2007年全市一线执勤官兵新型个人防护装备按公安部标准全部配备到位。(6)消防监督装备建设。2007年各公安消防机构消防产品现场检查技术装备配备达标,各公安派出所配齐消防监督技术装备。
(四)连云港消防训练基地建设
1.概述:为适应消防训练“模拟化”、“基地化”要求,拓展训练科目,提高训练质量,打造消防精兵,建设连云港消防训练基地,主要建成模拟训练场、室内教学训练设施和体能训练场。(1)模拟设施训练场建设。主要包括综合训练楼、烟热训练室、燃烧训练室、地下建筑火灾事故训练区、建筑倒塌事故抢险救援训练区、化工生产装置火灾事故处置训练区、油罐火灾事故处置训练区、气体储罐火灾事故处置训练区、化学危险品槽车火灾泄漏事故处置区和水上救助训练区、心理行为训练场等。(2)室内教学训练设施建设。主要包括沙盘模型战术训练室、计算机模拟指挥训练室、消防通信训练室、阶梯教室、普通教室、电脑室和图书室。(3)体能训练场设施建设。主要包括田径场、球类训练场和器械训练区。
2.实施进度:2007年完成规划选址,办理土地手续;2008年完成模拟设施训练场建设;2009年完成室内教学训练设施建设和体能训练场建设;2010年消防训练基地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五)全市防灾减灾消防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1.概述:全市防灾减灾消防应急指挥系统包括应急通信指挥网络(有线、无线)、灭火救援指挥中心(固定、移动)和信息数据库系统三大组成部分。建立有线应急通信指挥专网,连接全市消防部队各级灭火救援指挥中心,接入政府防灾减灾指挥网络,融数据、语音及图像三大类业务为一体,承载信息查询、力量调度、图像监控、GPS定位等多种数字业务系统,实现重大灾害事故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联合处置;升级改造现有无线应急通信指挥网络,实现全市范围内无线集群系统无阻塞运行,解决出救途中、灾害现场与指挥中心之间的语音、数据、图像信息双向传输;建立市级固定指挥中心系统,接受政府防灾减灾指挥中心指令,实施全市消防力量调度和指挥,协同政府其他职能部门完成对灾害事故现场的处置;将固定指挥中心的指挥功能向灾害事故现场延伸,建立移动指挥中心,并与固定指挥中心联网,实现灾害事故现场指挥和灭火救援力量实时调度;建设城市火灾探测报警监控系统及应急处理系统,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相关信息采用数字专网的方式,通过数字化电子地图、图像监控等技术手段与市消防指挥中心相连,实行火灾自动报警和实时监控,提高城市预警能力;建立消防资源数据库,为灭火救援指挥及辅助决策系统提供数据支撑,并与政府防灾减灾指挥中心及“数字连云港”信息中心实现资源共享,探索建设应急救援现场灾害评估暨辅助决策系统。
2.实施进度:(1)有线通信网络。2007年建成至总队8兆指挥专网,2008年带宽升级为64兆,2010年带宽升级至百兆;2007年支队到所辖大、中队的指挥专网带宽升级为百兆,2010年带宽达到千兆。建成的指挥网络同步接入政府防灾减灾指挥网络。(2)无线通信网络。移动数据、图像传输装置配备:2006年所有执勤中队各配备2台掌上PDA和1台笔记本,用于火场信息的实时记录发送、实时维护和查阅消防道路水源、化学危险品信息;2007年支队配备1套移动指挥中心与固定指挥中心动态图像传输系统和1套单兵背负式移动图像传输设备;2008年所有执勤中队第一出动车辆各安装1套具备与指挥中心实现数据双向传输功能的GPS卫星定位系统,2009年所有值勤车辆全部装备。数字集群通信电台配备:2006年所有值勤中队全部建成无线集群系统;2007年为全市每个执勤中队配备3台以上数字集群通信电台;2008年配备至所有一、二级网参与单位。头盔式无线对讲器配备:2007-2010年,每年购置30%头盔式无线对讲器配发给执勤战斗班组,改善无线常规网内部电台之间的通信联络。(3)固定指挥中心。2007年完成市级指挥中心系统建设。(4)移动指挥中心。2008年连云港区域性灭火救援应急中心配备1台卫星通信指挥车,实现与省级指挥中心联网。(5)城市火灾探测报警监控技术和应急处理系统。2009年前投入应用。(6)信息资源库。2006年完成消防道路水源、危险化学物品、重大危险源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库建设;2008年完成灭火救援预案、消防执勤实力、监督执法、消防专家信息库建设。
(六)城市火灾集中报警系统建设
1.概述:应用推广城市集中报警监控技防技术,能够提升城市整体抗灾能力,完善城市应急联动系统,提高火灾处置工作的快速性和准确性,促进消防管理由被动分散式向主动集中多层式转变。
2.实施进度:2006年完成可行性方案论证,2007年完成政府批复并组织实施,2008年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成并网,2009年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成并网,2010年全面完善系统。
三、“十一五”时期我市消防事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全市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规划落实全市“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的各项任务。充分发挥消防联席会议作用,及时通报规划实施情况和进度,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各县区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我市“十一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结合本地实际,正确处理当前和长远、城市和农村、有形和无形的关系,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细则,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全市消防事业统筹协调发展。
(三)重在建设,保证投入。各级政府要落实消防事业经费保障的主体责任,加大公共财政支持消防事业发展的力度,并逐年增长,建立完善消防经费保障机制。对“十一五”我市消防事业规划的项目,各级财政要安排落实专项经费,确保规划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
(四)严格考核,强化督查。要将规划实施进度和年度实施情况作为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把推进消防事业发展的工作实绩作为检验各级干部执法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志,形成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各县区政府每年要将规划实施情况向市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