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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12498411/2006-00794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06-12-22
标 题 市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连政发〔2006〕24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近年来,我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把防震减灾工作作为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推进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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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崛起腾飞、跨越发展”的目标,现就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我市位于华北地震区的南缘,郯庐地震带穿过我市西部地区,南面与华南地震区的长江下游——南黄海地震带相邻,据预测,未来一个时期我省地震形势仍然比较复杂、严峻。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全国地震重点监视区(2006--2020年)判定结果和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54号),确定连云港地区为2006-2020年度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地震灾害的潜在威胁。因此,防震减灾工作必须做到居安思危,常抓不懈。

近年来,我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把防震减灾工作作为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推进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部分防震减灾工作机构和地震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震害预防管理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部分基础设施、重大建设工程设防标准不高,防震减灾基础建设比较滞后,城市综合防御能力有待提高,社会公众防害意识比较薄弱。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防震减灾同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地震灾害管理机制,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不断提高综合防震减灾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可靠保障。到2020年,全市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防震减灾能力进入全省领先行列。

要实现上述目标任务,防震减灾必须逐步实现有重点的全面防御,实行预测、预防、救助三位一体的灾害综合管理,形成全社会共同抗御地震灾害的局面。要坚持以城市为防御工作的重点,兼顾广大乡镇与农村,促进城乡、区域防震减灾工作的协调发展;坚持统筹规划,全面推进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建设;坚持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动员和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努力提高地震灾害综合防御能力。

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切实增强城乡地震防御能力。重点抓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切实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城市规划以及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施工审批的必备内容。依法将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作为规划部门审批的前置条件,对应当进行专门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没有相应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内容的,建设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从源头上加强对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和监督,确保符合安评范围的建设工程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要严格建设项目抗震设计审核把关,必须编制初步设计的工程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把好抗震设计审查关;不需要编制初步设计的工程项目,应当在施工图设计审查阶段把好抗震设计审查关,确保项目设计符合抗震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各级发展改革、地震、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在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抗震设防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工作质量。要大力实施城市地震安全工程,切实加强城市抗震设防基础建设,各级地震部门要编制2006-2015年实施规划。2010年前,要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完成县以上城市的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工作;2015年前,完成县级以上城市震害预测、地震小区划和市区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工作,为编制国土和规划、城市发展规划和建设工程选址等提供科学依据。要加大抗震加固配套经费投入,搞好抗震加固工作。对本市水库、海堤特别是危险或城镇上游位置重要水库、存在易燃易爆泄漏有害物质危险的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要进行检查和抗震性能鉴定,不符合标准的要进行加固。

(二)全面提升地震监测预报能力。要按照《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地震监测台网布局总体要求,加快全市数字化地震台网建设,全面完成“江苏省防震减灾技术系统”连云港部分项目建设,并做好连接周边、覆盖全市的技术合作工作,在更大范围内提高我市地震监测预防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到2010年,我市陆地和近海海域地震监控能力分别达到M1.5和M2.5级,地震速报时间缩短到5分钟;到2020年,我市地震监测能力力争达到全省领先水平。建立健全震情跟踪会商制度,落实震情跟踪措施,制订年度震情短临跟踪方案,完善地震信息检测、传递系统,及时上报、处理地震信息,加强地震分析预报研究和震情会商,努力实现有减灾实效的短临预报。切实加强群测群防工作,积极推进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在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设置防震减灾助理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各地要因地制宜地开展地下水、动植物等地震宏观异常观察,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灾情信息报告和普及地震知识中的重要作用。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稳定的地震群测群防经费渠道,落实地震群测群防员岗位津贴,保证群测群防工作队伍的稳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和《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规规定,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各类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对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造成危害,确实无法避免造成危害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征得地震部门同意,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各级地震和规划、建设、国土、公安等部门要加大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工作的力度,依法查处破坏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行为,确保地震监测工作正常进行。

(三)进一步完善地震应急救援体系。要加快市、县(区)抗震救灾指挥中心建设,提升各级政府的应急处置能力。要尽快抓好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灾情速报系统和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库系统建设,为地震应急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和信息保障。切实抓好地震应急基础装备建设,保障应急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地进行。市和各县(区)政府、防震减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及可能产生地震次生性灾害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国家地震应急预案》,规范做好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工作,明确应急工作程序、层级管理职责和协调联动机制,并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地震应急演习,不断总结经验,使应急预案更加科学、实用、可操作。要整合现有应急救援资源,建立地震灾害紧急救援的工作机制,实现破坏性地震速报后快速响应,启动应急预案时间不超过10分钟,1小时内有组织地开展救援行动,震后24小时内灾民得到基本生活救助。要按照“一队多用、专兼结合”的原则,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充分依靠解放军、武警公安消防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发展救援志愿者队伍,形成社会基础广泛、协调统一的地震灾害救助力量。要结合城市广场、绿地、公园等建设,规划和设置必要的地震紧急疏散通道和避险场所,配置必要的避险救生设施。各级民政部门要做好必要的物资准备,满足应急救灾工作需要,确保震后能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卫生部门要掌握周边医疗机构救治资源状况,群体性创伤救治能力状况,统筹动员、组织、做好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电力、煤气、自来水等生命线工程正常运行,减少次生灾害。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投入、社会捐赠、地震灾害保险相结合的多渠道灾后恢复重建与救助补偿机制。

(四)推进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重视并加强农村民居和农村学校危险校舍的抗震防灾工作,尽快改变农村房屋设防差的状况,提高农民的居住安全水平。各级地震、建设部门要加强农村民居抗震防灾知识宣传教育和抗震设防技术指导。市、县(区)建设、规划部门要把农村抗震防灾管理与村镇规划、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组织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以点带面,逐步推广。要组织力量加强对农民自建房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推广经济适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户型结构和功能合理的农村民居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有条件的县(区)要对农村建筑工匠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农居建设施工质量。要把防震抗震知识普及到乡镇、村及农户,使广大农民把建设安全农居变为维护自身生命安全的自觉行动。

(五)大力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各县(区)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增加经费投入,为开展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提供良好的条件。各级地震、建设、教育、科技等部门要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制定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计划,完善宣传网络,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各县(区)要把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纳入中小学素质教育范畴,建立一所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并积极组织创作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的防震减灾科教影视片和图书、挂图、展板等作品,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普及纳入到文明社区活动中。要把防震减灾知识宣传作为“文化、卫生、科技”三下乡活动的重要内容。

(六)建立完善防震减灾投入机制。防震减灾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各级政府要不断加大投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防震减灾需求相适应的投入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把防震减灾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逐年加大对防震减灾的经费投入。当前要重点解决地震监测台网、应急指挥技术系统、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和维护、地震部门办公条件改善、群测群防网络建设等资金投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三、切实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将防震减灾作为维护公共安全和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关键措施,真正做到思想重视、组织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督查有力。要坚持和完善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防震减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保证防震减灾工作协调、有序、高效进行。城区作为全面防御地震灾害的重点区域,各区政府要明确一名政府领导分管防震减灾工作,并把防震减灾工作职责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可挂靠在区科技局),选配素质较高的人员做好此项工作。各级地震、发展改革、建设、规划、民政、卫生、水利、交通等相关部门,要在本级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把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各地要把编制防震减灾规划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根据省政府统一要求,市地震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建设、规划、民政、卫生、水利、交通等部门,根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总体要求,抓紧编制我市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和2020年远景目标,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在基本建设、事业发展、科技进步、重点项目等专项计划中,充分体现防震减灾的内容。各县(区)也要尽快编制本地防震减灾规划,报同级政府批准后实施。

县(区)地震局作为县级政府职能部门,直接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社会公众,承担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预防、紧急救援、社会宣传和群测群防等诸多面向社会的工作,责任重大。市地震工作部门要加强对县(区)地震工作的指导和考核,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本地区的地震工作,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和完善的考核体系,逐步提高县(区)地震部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各级领导干部要以对党、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把防震减灾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作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必然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切实把防震减灾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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