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2498411/2005-00324 | ||
发布机构 |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 发文日期 | 2005-09-21 |
标 题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我市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评估情况的通知 | ||
文 号 | 连政办发〔2005〕154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我市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评估情况的通知 | ||
时 效 | 根据《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废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连政发〔2018〕11号),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载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我市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评估情况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巩固和提高我市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水平,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任务,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评估情况及整改意见通知如下:
一、评估情况
最近,省环保厅根据国家环保总局《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2005-2010年)执行情况评估办法》,对我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完成情况进行了评估,我省评估得分在沿淮四省中仅排在第三位,低于山东、河南省。省政府对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十分重视,何权副省长批示“一分不失,向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交一份满意答卷”。根据何权副省长的批示,省环保厅于8月25日召开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题会议,通报全省淮河流域“十五”计划完成情况评估结果,并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二是要认真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年终省委、省政府将按照《江苏省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工作实绩考核暂行办法》(苏组通[2005]5号)进行考核,2005年初将公布各市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使用的依据;三是要集中精力抓目标实现,对未能完成考核目标的市县,一律暂停审批新扩建项目;四是要发扬江苏环保精神,争创一流工作水平。
按照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和全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专题会议要求,市环保局依据国家环保总局《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2005-2010年)执行情况评估办法》,对全市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估,评估综合得分仅为72.9分(满分100分)。评估情况如下:
(一)治污项目14.8分(满分20分)
评估标准:纳入计划项目建成运行率不低于60%。我市列入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五”计划的治污项目共有9项,已经完成的项目有4项,分别为大浦污水处理厂、连云港碱厂治理、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废水治理和星球塑料有限公司废水治理等4项,完成率44.4%。
(二)水质目标33.3分(满分40分)
评估标准:每月监测2次的断面水质平均达标90%以上为达标,水质达标率为70%为基本达标。我市纳入考核的8个断面,有6个达标,分别是盐河的南闸、伊山北桥,蔷薇河的临洪闸,石安河的浦西桥,青口河的坝头桥,东门河的杨集大桥;不达标有2个,分别是大浦河的向阳桥和排淡河的大板跳闸,达标率75%。
(三)总量控制5分(满分10分)
评估标准:水污染物中COD和氨氮入河量在2000年基础上分别削减20%和10%,即控制在2.0928万吨和0.2903万吨。我市2004年COD和氨氮入河量分别为2.871和0.2219万吨,其中COD未完成削减任务。
(四)综合整治13分(满分20分)
1.排污单位废水排放达标率得2分(满分4分)
评估标准:列入省重点的76家工业企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得4分,高于90%得3分,高于80%得2分,高于70%得1分。我市76家重点源实现稳定达标有65家,达标率为86%。
2.关闭污染企业、生产线得3分(满分4分)
评估标准:列入计划的关闭企业全部关停到位。我市列入计划的5家企业(生产线)中,苏红酒业酒精生产线、金五食品淀粉生产线、灌南宝胜酒精厂三家企业已经关停到位,东海两家小造纸已经下文停产,但未拆除到位。
3.城镇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得4分(满分4分)
评估标准:投运1年以上的污水处理厂负荷率75%以上得4分,60%以上得3分,50%以上得2分,40%以上得1分。我市大浦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100%。
4.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得1分(满分4分)
评估标准:2007年前,市区生活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县城不低于40%。我市市区生活污水处理率为71.6%,四个县城为0。
5.城镇污水处理收费及污水处理厂改制得3分(满分4分)
(1)污水处理费征收得1.5分(满分2分)
评估标准:地级市污水处理费提高到每吨0.8元以上,以及对重点城镇已制定最低收费标准,且污水处理费收缴率达到75%以上。我市市区污水处理费2005年1月调整到0.88元,年底将调整到1.02元,赣榆、东海县为0.8元,灌云县为0.75元,灌南县为0.65元,征收率95%。
(2)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得0.5分(满分1分)
评估标准:出台征收办法并施行。我市已下达收费文件,但尚未落实。
(3)生活污水处理单位改制得1分(满分1分)
评估标准:污水处理全部改制到位。我市5个污水处理厂全部实行了企业化运作。
(五)环境管理得6.8分(满分10分)
1.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重视得2分(满分2分)
评估标准:要求政府负总责,具体包括听取防治工作汇报、专题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加大防治资金投入、及时解决反映强烈的水污染问题、严防污染事故的发生等。我市市委、市政府对水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得满分。
2.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制度建立得2分(满分2分)
评估标准:建立水环境目标、总量削减、治污工程考核制度,按年度进行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干部重要参考。我市考核制度比较完善,得满分;
3.水环境信息定期发布得1分(满分2分)
评估标准:定期发布水质自动监测周报、水质月报、入河排污量和重点污染排放季报。我市水质周报、月报、季报已在电视、网站和报纸上分别发布,入河排污量和重点污染源排放季报尚未在媒体上发布;
4.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发放得1分(满分2分)
评估标准:2004年底前对重点排污企业发放排污许可证,2005年底前完成所有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我市已对重点企业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目前正在进行全面发放许可证工作;
5.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及运行得0.8分(满分2分)
评估标准:要求2006年底前所有重点排污企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均需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联网运行。我市76家重点企业中实行在线联网运行的29家。
二、存在问题
(一)治污工程完成率不高。目前,9个治污项目中,只完成3个工业污染源治理项目。5座污水处理厂只有大浦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赣榆、东海污水处理厂年内可投入运行,墟沟、灌云污水处理厂至今尚未开工建设,新沂河湿地生态处理工程未开工(由省有关部门承建)。治污工程的滞后,也影响了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的提高。
(二)污染源达标和自动监控系统安装未达到考核要求。76家重点排污企业,只有65家企业能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并能够联网运行的只有29家。
(三)污水处理费调整、关闭污染企业生产线、水环境信息发布、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发放以及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征收等工作还没有实施到位。
三、整改意见
为了确保我市淮河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初步评估情况,结合我市治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以下整改建议:
(一)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东海、赣榆污水处理厂要在年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行,墟沟、灌云污水处理厂要在年底前开工建设。市建设局要落实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有关措施,全面征收自备水源用户城市污水处理费。
(二)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对不达标的排污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确保76家重点排污单位全面实现达标排放。对不能按期实现达标排放的单位,由市经贸委和市环保局负责提出关停建议,报市政府批准。市环保局要按期完成所有工业企业排污单位许可证发放工作。东海县对列入关停计划的桃林卫生纸厂和海石造纸厂,要按期拆除生产设备。市经贸委和环保局负责督促有关工业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市建设局负责督促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控装置。
(三)加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市区河道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市区地面水监测断面全部达标。要进一步完善沿河污水截流管网。龙尾河截流工程中海宁路下面两个排水口的截流,由市房管局负责,市建设局配合;龙尾河东岸朝阳路至黄海机械厂段截流管建设,由市建设局负责。西盐河截流工程中,西盐河海宁路以南段的污水截流由市交通局负责,市建设局配合。玉带河截流工程中玉带河两岸污水截流排水规划,由市建设局和市规划局负责。郁州路污水干管及污水泵站、新区污水干管等与城市建设相配套的排水工程建设由市建设局负责。市建设局要加强对玉带河南侧截流泵站的管理,确保海州地区污水通过泵站排入化工排污沟,杜绝闸口溢流现象。市水利局要及时清淤市区主要河道,定期补充生态用水,加快水一环、水二环的建设,实施活水工程。市交通局、水利局加快实施玉带河清淤、生态驳岸等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使玉带河早日成为市区又一条景观河流。市环保局要加强入河排污量的监测,并在媒体上发布入河排污量和重点污染源排放季报。同时要积极争取省环保厅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实施新沂河湿地生态处理工程。
二○○五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