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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k12498411/2012-00067
发布机构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12-02-21
标 题 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文 号 连政办发〔2012〕1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一、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二、逐步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三、进一步明确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四、认真做好内部审计质量管理;五、积极培养内部审计人才;六、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协会的作用;七、强化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八、切实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
时 效 根据《市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连政发〔2020〕95号),此文件已废止。 文件下载

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内部审计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监督机制,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在经济建设和廉政建设中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江苏省内部审计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内部审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性

  内部审计是我国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是强化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的现实需要,是促进经济决策科学化、经营管理规范化的重要环节,对于改进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规范财政财务行为、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积极支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逐步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逐步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单位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一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必须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二是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者配备内部审计人员;三是有内部审计工作需要且不具有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条件和人员编制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可以授权本单位内设机构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已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三、进一步明确内部审计的工作重点

  内部审计机构要按照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的要求,履行下列职责:一是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含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单位,下同)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二是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三是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四是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五是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六是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七是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四、认真做好内部审计质量管理

  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有效的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内部审计人员应以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计业务。在实施审计时,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采用内控测试、分析性复核、抽样审计、计算机辅助审计等审计技术方法,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内部审计报告的编制应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做到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具有建设性,并体现重要性原则。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审计报告的分级复核制度,并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后续跟踪审计和审计回访,确保审计质量和审计效果。

  五、积极培养内部审计人才

  各部门、各单位要选调政治素质好、熟悉审计业务、思想作风过硬的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要支持和保障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各项业务培训和岗位资格、后续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理论水平、业务技能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进一步做好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资格考试的组织报名和宣传工作,培养国际型的内部审计人才。内部审计人员在办理审计事项时,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职业规范,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要积极改进审计手段,认真学习现代内部审计技术,加快运用计算机辅助内部审计步伐,适应新形势下对内审人员业务知识的需求。

  六、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协会的作用

  市内部审计协会要遵循交流、服务、管理、宣传宗旨,充分发挥内部审计行业性自律组织的作用,积极开展内外交流、信息沟通、咨询服务、自律管理、业务指导、理论研讨、培训考试等活动,更好地促进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没有成立内部审计协会的县要创造条件加快成立,确保十二五期间实现县级内部审计协会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区成立区级内部审计协会。各级审计机关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协会的作用,切实加强对内部审计协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各有关部门要支持内部审计协会的工作,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适当的扶持。

  七、强化对内部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其内部审计工作应当接受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一是审计机关要结合审计工作,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审计报告,作为内部控制审计评价的内容之一。对审计中发现的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制度不健全、内部审计工作薄弱等问题,应向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审计机关要结合审计工作,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业务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检查和评估内容包括内部审计工作内容、内部审计所遵循的审计规范、内部审计所采取的质量控制措施等。三是审计机关利用内部审计工作成果,内容包括内部审计机构对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评审结果,内部审计机构对下属单位进行审计的结果,以及利用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的线索,确定审计重点。

  八、切实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

  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确保内部审计机构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权限,积极支持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内部审计工作,听取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汇报,及时审批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报告,督促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的执行;认真解决本部门、本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内部审计机构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列入财务预算,由本单位予以保证,确保内部审计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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